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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注册要求(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12 19:08:01 热度:2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运输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输公司注册要求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运输公司注册要求

【第1篇】运输公司注册要求

小编为您分享陕西省网络货运平台注册申请条件。

陕西省网络货运平台牌照申请条件

1、企业注册地位于陕西省;

2、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3、公安局备案办理三级等保;

4、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企业需要打造属于自己的网络货运平台;

5、企业平台接入省监测平台;

6、企业具备健全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陕西省网络货运平台牌照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3.对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各项要求对申请平台的服务功能及流程形成书面说明。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按照要求上传运单数据,包括实际承运人、车辆、驾驶员基本信息,运输起点、收发货时间、货类货重、运输费用、路桥通行费发票信息等。

陕西省网络货运平台牌照申请材料

1、网络平台道路货运经营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书

5、网络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陆运帮网络货运平台,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放心的一体化物流运输服务,协助传统物流企业升级成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解决系统升级

【第2篇】注册危化品运输公司

如果打算进入某一行业,了解行业规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小编今天给大家搜集了一些与危险品运输行业相关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何办理?

危险品运输证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近年来我国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配置、政策规定

铝合金罐体

1、2015-2023年,危化品车辆经历了一波更新换代的高峰期,自重大的普通钢罐被轻量化的铝合金罐代替;

2、2023年,危化品车辆开始全面配置自动调整臂车轴;

3、2023年,危化品车辆开始全面配置盘式车轴;紧急切断阀自动关闭系统(速度大于5km/h)全面实施;

4、2023年,危化品车辆开始全面配置空气悬挂;2020-01-01,gb18564.1-2019开始实施。

盘式刹车轴

1、gb7258-2017针对危化品车辆底阀自动切断系统(5km/h)、罐顶倾覆保护装置高于附件20mm,管道与后部保护装置间距大于150mm,2023年1月1日已开始执行;

2、jt/t617-2018针对危化品分类、包装、托运、装卸、运输的规则,把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加以规范;

3、gb18564.1-2019针对危化品常压罐体设计要求,主要规范罐体设计方面的新标准,2023年1月1日已开始执行;

4、jt/t1285-2020针对危化品车辆营运安全技术条件,车辆配置电控制动系统(ebs), 2023年4月1日已开始执行,因疫情影响,暂时推后执行。

危险品运输车辆报废年限

根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扩展知识:

1、非危险品车运输危险品处罚法规是什么?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2、国家规定危险品车最高跑多少码?

危险品车辆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任何情况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km/h,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

3、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车辆必须为罐车、厢式车,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车辆须安装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2)车辆须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火星熄灭装置、电源总开关、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

(3)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车辆,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4)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专用车辆的罐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配备行驶记录仪。

(6)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

【第3篇】货物运输公司怎么注册

1 : 区运管机构政务中心核对申请材料,材料相符受理该行政许可申请,开具受理通 知 书

2: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分管领导办理意见

3:政务中心开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5f_x000b_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 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_x005f_x000b_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4篇】个人怎么注册运输公司

道路运输许可证是由交通部门印发的允许从事道路货运的许可证书,那么在南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必须要有车吗?

在南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必须要有车的,但需要注意2点:

第一点,如果你拥有的车是4.5吨以下的,那么是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第二点,新办的企业允许预购置车辆办理许可证,只要你承诺半年内配车就行,并且在购车后还需要去办营运证。

有的小伙伴会问:我注册的是个体户,也可以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吗?

当然是可以的,只要你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就能够办理了。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

2. 场地资料,包括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 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证原件;

5. 已购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以及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卫星定位证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这里小金还要提醒大家2个注意事项:

1. 企业需根据车辆和范围的不同匹配相关的驾驶证a证和b证+身份证+从业证;

2. 驾驶员的年龄不能超过60岁。

以上就是在南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是不是必须要有车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5篇】个人运输公司如何注册

教你如何正确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许可证

教你如何正确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1什么是道路运输许可证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必须要取得的证明。

需要道路运输许可证机构?

经营搬家公司.物流公司.仓储公司等。

2所需资料: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 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常见问题

1.办人道路运输许可证,没有地址和车辆怎么办?

答:您可以看下,您在当地有没有朋友可以为您提供这块资料,这样尽可能的来节省你的成本,地址能提供到产权就好,最好可以发下产权图片过来,我来帮你确认下性质这方面的情况。车辆也是有解决的方案哦(关注评论,发送详细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4最后

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问我(更多资料关注留言)#道路运输许可证 #成都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材料

【第6篇】注册运输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那么在南宁办理运输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你都知道吗?

南宁办理运输公司营业执照手续

1. 准备好3~5个公司的名字进行核名。

2. 核名通过之后,就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公司名称以及核名通知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明;

(4)经营范围;

(5)公司章程;

(6)公司注册资金以及股东占股比例;

(7)经营地址、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待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材料通过之后,就会拿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 拿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就可以去领取营业执照了。

在办理好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去银行开户、去税局进行税务登记以及去公安指定的地点刻章。

除此之外,运输公司还有一个证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你需要注意一点,办理这个证的时候,要注意所办的许可证一定要和经营范围相符,比如说你开这个运输公司是为了做货运出租、搬场运输的,那么办理一个普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但如果你的业务是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就需要办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许可。

以上就是南宁办理运输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7篇】运输公司怎么注册

运输公司注册流程

1、要办理运输公司,一定要办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是由当地

交通局办理的,这个资质是前置的,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都要办理好的。

2、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要有经营场地,停车场地。

4、公司名下有车有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

(1)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5、公司章程,股权登记表,股东名册,银行基本户,注册资金等

运输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核名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二、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章程

法人,财务和监事的身份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三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办理税务登记证

拿着营业知道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人和财务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运输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1、公司地址。由于政府的规划,有些地方产业是有限制的,因此事先一定要向工商局询问清楚。

2、法人代表的个人信息不能被纳入黑名单,否则办理不了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个就非常麻烦。

3、公司的纳税、报税。很多人认为,只要我不营业,就不用报税、缴税。这就大错特错了。所有的公司,从

领取税务登记证起,每月的15号之前必须申报上个月的税,哪怕是零申报,也要报,否则,后果很严重。

4、所有注册时候的单据,一定要保管好。不要随便丢弃,否则到要用的时候,一下找不到,也很麻烦。

总之,运输公司注册相对复杂,在注册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相关手续及了解相关条件。

【第8篇】注册物流运输公司

网络货运是在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的车货匹配平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互联网平台加数字化技术引用,在大数据的介入下,促使货运全网互联互通,借助智慧物流模式进行行业升级。申报网络货运资质,首先网络货物平台需满足信息发布、全程监控、线上交易、金融支付、在线评价、咨询投诉、查询统计以及数据调取等8大功能,同时也要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网络货运资质的申请大致流程如下:

1、搭建网络货运平台,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入省级网络货运监测平台。

2、准备所需要的材料,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责任的机构提出申请,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3、对营业执照进行增加网络货运经营范围。

4、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

5、合格以后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那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呢?

一、网络货运资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有企业法人资格、市网安办理三级等保、市通信管理局办理icp、搭建网络货运平台。

有企业法人资格

(1)注册资本高于500万,最好不低于1000万;

(2)最近三年里,不能有明显的逃税漏税现象;

(3)危险品运输不应以危险品运输为主,以一般货物运输为主;

二、网络货运资质申报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

3、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的说明书;

4、申请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申请文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

三、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需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业务种类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三级及以上,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需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3、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的说明书。

4、申请接入江西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具体包括《网络平台接入申请函》、《网络平台接入登记表》、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5、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数据的承诺书。内容包括对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的能力。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后申领网络货运资质材料要求

1、《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2、《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负责人身份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6、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网络货运资质步骤

1、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递交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

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至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同时抄送至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3、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企业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及线上服务能力初步认定,初步认定结果报省厅,由省厅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官网公示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符合要求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予以许可

六、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

1、网络货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2、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江西省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基本和省内网络货运经营者申请的流程一样,提供所在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证明材料,向我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接入我省网络货运监测与服务系统。

网络货运经营者分公司的相关运单数据,应由网络货运经营者统一按照要求,在收货人确认收货后,实时上传至省级网络货运监测与服务系统,同时注明分公司名称以及所属地区。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需要提供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申报网络货运资质的费用

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的费用

公司费用:企业注册500元

备案费用:域名50元

办证费用:0元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等保

平台定制费用:按企业需求收费

平台培训费用:0元

线上服务认定答辩费用:0元

平台对接第三方费用:按第三方要求

申报方案费用:0元

数据联调费用:0元

纸质牌照费用:0元

平台后期维护升级费用通讯:按年收费

此外,申请成功以后还有考察期,考察期不通过一样会被取消资格。

文章转载自陆运帮网络货运平台。

【第9篇】怎么注册物流运输公司

为进一步加大物流业招商引资和现代物流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全县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托县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规定,凡在托克托县新注册落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主营物流业务为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运输(含快递)、仓储或综合型法人实体经营物流企业和在托克托县新注册落户、依法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的网络货运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具体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措施:一是开办入驻支持。对具有新业态、新模式的物流企业,落户托克托县新办独立法人机构,且对托克托县年度经济贡献30万元以上的,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确认,给予开办奖励20万元;二是项目建设支持。新入驻我县的物流企业,在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仅含临时厂房、生产设施设备及货运车辆)达1000万元的,在项目投运6个月后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是持续贡献支持。物流企业年度纳税营业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 亿元、3亿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40万元、80万元、160万元;四是经济贡献支持。对新企业自注册之日,年实际纳税达50万元的物流企业,每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100%的标准、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60%的标准奖励。对于存量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物流企业,以上年度经济贡献为基数,年实际纳税达50万元,每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持续递增部分县级留成60%的标准奖励;五是企业品牌支持。对取得国家5a、4a和3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升级企业给予级差奖励;六是企业主辅分离支持。县内实体企业、大型工业企业发展内部供应链,实施主辅分离,向独立的现代供应链企业转型发展,在本县内注册成立物流企业, 自分离3年内,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七是企业合作支持。本县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主营业务货物委托县内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规上物流企业承运,且当年实际运输费达50万元,按运输费用的1%奖励给货物委托企业,每家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八是经营贡献支持。网络货运企业不享受持续贡献支持及经济贡献贡献支持,享受经营贡献支持,即对单月纳税额(包含企业及为会员代征代缴代扣的各项税金及附加)超过20万元以上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奖励金额为对当地经济贡献县级留成增量部分的90%。支持资金两个月兑现一次。

此外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及网络货运企业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相关落户政策及程序依法办理落户。经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优势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的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协助; 物流企业及网络货运企业的收费项目,除国家、自治区、呼市有明确规定的,依法予以减免或低限征收;凡在托克托县入驻的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全部纳入托克托县全程保姆式专员服务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全流程服务。

对入驻的物流企业及网络货运企业,如对托克托县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企业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10篇】运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将现行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全覆盖”制度,调整为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减轻驾驶员负担。

(二)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依据2023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调整范畴,明确了对两类人员知识、能力及考核要求。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相对人。

一是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将从业资格考试由定期组织调整为根据申请人申请组织,考试成绩公布时限和颁发资格证时限均由10日压减至5日,并要求计算机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推进考试更加快捷、灵活、便利。

二是补充完善4.5吨及以下危货驾驶员准入制度。取得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之一,但因为4.5吨及以下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已取消,可能导致部分人员无法满足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准入条件。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补充规定从事4.5吨及以下普货运输的驾驶员可直接申请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三是优化从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推行证件电子化、管理信息化,推进管理数据共享,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服务效能。

(四)落实不合理罚款清理要求,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根据国务院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部署要求,降低对普货运输驾驶员无证经营的罚款数额。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道路运输经理人和”修改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删去第六款。

三、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删去第三款。

四、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五、删去第八条中的“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和“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六、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七、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修改为:“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了解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等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八、删去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的“及复印件”。

九、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除外)”。

十、将第十八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受理考试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安排考试。”

十一、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实施计算机考试的,应当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十二、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并推进档案电子化。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等。”

十三、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中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第四十八条中的“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十四、将第二十四条中的“式样见附件3”修改为“纸质证件和电子证件式样见附件3”。

十五、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删去第三款。

十六、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推广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进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共享,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动态资格管理和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协同办理。”

十七、将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申请转籍的,受理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查询核实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信息后,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并建立档案,收回原证件并通报原发证机关注销原证件和归档”;删去第四款。

十八、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归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等信息。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相关信息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的依据。”

十九、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十一、在第三十八条后增加“不得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二十二、将第四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四、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驾驶道路货运车辆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二十五、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条,删去其中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七、将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中的“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统一修改为“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

二十八、将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附件1中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十九、在附件3中增加“(二)电子证件式样”。

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23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技能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标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技能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了解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等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除外);

(四)相关培训证明;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明;

(三)相关培训证明。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受理考试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实施计算机考试的,应当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并推进档案电子化。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等。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 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纸质证件和电子证件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推广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进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共享,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动态资格管理和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协同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申请转籍的,受理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查询核实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信息后,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并建立档案,收回原证件并通报原发证机关注销原证件和归档。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归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等信息。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相关信息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五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不得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三十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驾驶道路货运车辆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二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号)同时废止。

【第11篇】如何注册运输物流公司

在注册物流公司之前,先说一下物流公司的注册条件。俗语说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先满足相关规定才能完成申请注册。

注册公司必须具备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工作地址三个基本条件。首先从公司名称开始吧。一般的公司名称由地区+字号+行业+公司类型组成,物流公司名称可以这样取名,比如市xx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市xx物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

大家在取名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因为公司名称与公司未来的发展直接相关,所以公司名称不仅是公司的立足点,也是公司的标识。

接下来,我们谈谈物流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为一般物流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道路运输、货运代理、仓库服务等,所以大家可以选择的经营范围是物流材料、钢材、木材等的销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其他的。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业务。

最后,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在80平方米以下,堆积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另外,办公地址不得在住宅区和二楼以上的楼层,不得影响居民的休息,符合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方面等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带相关申请资料证件到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收到公司营业执照后,必须记住公司的税务登记和公司的基本账务,按规定按时做账报税,申报企业的年报等

【第12篇】注册运输公司的条件

上海一直一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在上海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冷冻货物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涉及到在上海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件方可经营,开具合规的运输发票;快递经营也是如此;

许可范围

一:道路货物运输不要求实体门店运输站,可以挂靠注册地址(上海市政府园区地址上海市地址费低成本低廉,地址稳定可长期使用;)

1:已经办理好营业执照(上海注册公司资料:法人和监事两位人员信息即可(法人兼任工商的财务负责人)

1》两位或多位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拍照,联络方式,股权比例。留一个邮箱

2》企业名称 建议多取几个 注册资本数额(无需实际出资)

3》经营范围我们会拟定法人联系电话建议用不常用的否则骚扰电话太多。)注册前应注册在符合办证要求的地址上;注册营业执照准备人员、、签字实名等手续;

2:办理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含危险货物、集装箱等运输)

1》法定代表人及公司人员去报名参加安全员考试,一般一个月报考一次,通过率90%;

取得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证书两本方可进行许可证申请;安全员是必不可少;

2》符合要求的车辆;普通货物运输一辆沪牌货车即可,需挂在公司名下;有合规的证件和检测证明;

冷冻货物运输需要带有冷库得车辆,需挂在公司名下;有合规的证件和检测证明;

罐式容器危险物运输需有对应的车辆和数量要求,根据区域不同;需挂在公司名下有合规的证件和检测证明;

集装箱运输则除了车辆外还有停车场地的要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车辆可以挂靠办理,详情可咨询一直一起咨询管理;

资质样本

【第13篇】注册运输公司条件

道路运输许可证是由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那么福州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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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在当地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福州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道路运输证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材料、申请书、行使人的行驶证、办理车辆技术级证书等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福州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时间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时限:30日。

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

①组建单位申请报告(是2方以上共同投资的还需各方申请报告);

②组建单位上级批复;

③企业章程;

④可行性报告;

⑤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统计、营调、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

⑥验资证明、报告(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

⑦购车额度表(5辆以.上新车发票,旧车组建须提供固定资产调拨单、车辆过户保证书、行驶证复印件和达到二级车况等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⑧有效的停车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其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和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提供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⑨旧车组建须填写车辆注册清单一式贰份;

⑩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伍份(盖组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章)。

(二)私营申请者:

①申请报告和购车额度申请表(5辆以上的新车发票);

②企业章程;

③可行性报告;

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统计、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

⑤验资证明、报告(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⑥停车场地证明(须有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2倍的停车场地和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协议(须提供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⑦聘用驾驶员协议及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外地驾驶员还须提供临时寄居证明复印件);

⑧聘用会计专业人员协议及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⑨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肆份(盖私章和有关部门章)。

【第14篇】注册运输公司需要什么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向县级政府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审批;

5.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相信您在看完以后,对大致的资料和流程有个初步的了解,因为各个区域的政策实时更新很快,建议您在办理前提前咨询一下我们,以免多跑弯路,我们慢牛公司自成立以来为数万家中小企业的萌芽成长壮大提供服务和商业策划!信任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队,团队与团队合作的基石。我们的合作始于信任,终于信任!愿我们真诚、尽职的服务为您的成功贡献一份力量,我们与您同在!

【第15篇】如何注册渣土运输公司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维护市容市貌秩序,规范渣土运输市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城区内渣土运输业务进行市场运作,实行审核准入。现将渣土运输企业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企业要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相关法律规定;

二、企业要有注册的渣土运输车辆10辆以上(含10辆)和1辆自备洒水车,各种渣土专用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且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性能标准;

三、企业要具有100㎡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自备运输车辆停车场地不得少于2000㎡;

四、企业要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企业要有健全完善的管理、运行、安全等制度及专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

六、具备以上条件企业由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审核准入后,方可进行渣土运输业务;

七、企业需接受分宜县城市管理局的监管。

《运输公司注册要求(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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