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册一个医疗器械公司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医疗器械指的是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其中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如何在上海注册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司注册首先要进行核名,医疗器械公司当然也不例外。医疗器械公司名称一般为上海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进行公司核名时尽量准备3-5个备选公司名称,以便于提高公司核名通过率。其次,还要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也决定了日后公司经营时需要办理的证件,比如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备案,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许可证等。除此之外,医疗器械公司注册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需要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需要注意的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负责人除了需要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外,还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比如经营三类或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等(不同地区政策要求不同)。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公司,也可以不设立库房;
3.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4.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而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除了这些之外,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而注册所需提供资料一般包括:股东、法人和财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股东、法人和财务联系方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告知承诺书等。
以上便是誉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的内容。因为不同地区对于每个行业注册公司的要求多少有些不同,因此在公司注册之前可以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之后,再进行注册。
文章来源:思宇medtech ;编辑:snowy 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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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流程与申报材料要求。依据的是2023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的《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等。
如果对于医疗器械的定义、分类、政策体系还不熟悉,请看本系列前文。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原文官网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flxzhfg/20210319202057136.html
01
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方式及监管部门
02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流程与时限
(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材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2.关联文件
(1)境内备案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合同和质量协议。
(2)境外备案人提供:
①境外备案人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境外备案人注册地所在国家(地区)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境外备案人存续且具备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或第三方认证机构为境外备案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境外备案人具备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
②境外备案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备案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备案人需提供相关文件,包括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未在境外备案人注册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交。
③境外备案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编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成品的可进行客观判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和检测方法。
4.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检验报告应为产品全性能自检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验的产品应当具有典型性。
5.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说明书中产品性能应当与产品技术要求中的相应内容一致。进口产品应当提交境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说明书原文及其中文译本。
6.生产制造信息
对生产过程相关情况的概述。无源医疗器械应明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有源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的描述性资料,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是生产过程的概述。体外诊断试剂应概述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固相载体、显色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果需要)、质控方法等。应概述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列出受托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
7.符合性声明
(1)声明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相关要求;
(2)声明本产品符合有关分类的要求及依据,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目录》或《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有关内容;
(3)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4)声明所提交备案资料的真实性。
8.其他资料(必要时)
“09-02-03物理降温设备”备案时,除前述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试验资料证明备案产品可达到为人体降温的作用(蓄冷作用)。
03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流程及时限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
1.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明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并且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
3.产品技术要求
至少应当包括技术指标或者主要性能要求的确定依据等内容;
4.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分析》标准的要求编制。应当有能量危害、生物学危害、环境危害、有关使用的危害和由功能失效、维护不周及老化引起的危害等五个方面的分析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5.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6.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产品性能自测项目为注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测项目,应当有主检人或者主检负责人、审核人签字。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补充自定的出厂检测项目;
7.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注册受理前1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如需)
9.医疗器械说明书
申请人提交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10.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在有效期之内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或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国家已经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提交实施细则检查验收报告;
11.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04
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注册流程与时限
(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证书所属企业公章
(2)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
(3)在有效期内
3.产品技术报告(应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应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1)标准文本,应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编制说明(适用于注册产品标准);
(3)申报产品应包含在产品标准范围内;
(4)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
①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②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③生产企业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6.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1)应当有主检人或主检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补充自定的出厂检测项目,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7.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1)所检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在本次注册申请范围内;
(2)检测类型应为注册检测或全性能国家监督抽查检测;
(3)原件;
(4)在有效期内
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
(1)生产企业应当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临床试验;
(2)其临床试验资料中应当包括临床试验合同、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报告:
①临床试验合同应有承担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及实施者签字并盖章;
②临床试验方案应有伦理委员会、承担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及实施者盖章;
③临床试验报告应有临床试验负责人及临床试验人员签字并由试验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9.医疗器械说明书:
应提供说明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省略说明书的,应由生产企业出具说明文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0.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管理部门签章;若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应加盖证书所属企业公章
(2)在有效期内
(3)体系涵盖申报产品
11.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所提交材料的清单;
(2)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2.申请资料(重点是临床试验报告)和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核查报告。
附件:
1.《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108/t20210831_334228.html(可复制此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2.《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0930155134148.html(可复制此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近段时间,我发现某外企一款比较先进技术升级的产品,在国内上市申请注册证的过程中,花费时间比较久还未拿到!这个工作一般是由公司的产品经理pm和ra配合申请。
虽然项目不是我直接负责,但作为一名具有好奇心的mkter,便有了研究注册流程的想法。
进口医疗器械想要在中国市场销售,需要两个资质:
①医疗器械备案与注册证—“产品身份证”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资质证明
哪些类型产品需要申请注册证?
一类产品仅需备案管理;
二类和三类产品需要申报注册;
国家负责部门名称:
进口产品统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的基本流程:
1.可行性评估
2.样品检验(省级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所)
3.临床评价(豁免临床对比/同品种临床评价/临床试验)
4.准备申报材料
5.行政服务大厅受理或ca申请受理
6.技术审评中心审评
7.许可决定
8.批件送达
进口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资料: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4.综述资料
5.研究资料
6.生产制造信息
7.临床评价资料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9.产品技术要求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1.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12.符合性声明
13.其他文件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依据《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食药监械管[2014]208号)的要求,进口产品申报资料,如无特别说明,原文资料均应由申请人签章,中文资料由代理人签章。原文资料“签章”是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或者签名并加盖组织机构印章,并且应当提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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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企业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条件与流程,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办理备案。第三条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第九条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第十条 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应当遵循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十一条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当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应当包括临床试验报告,但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八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第九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第十二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注册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完成技术审评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评意见。
第十三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对进口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技术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六条 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注册检验。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注册检验。注册检验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注册检验合格的方可进行临床试验或者申请注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十七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医疗器械注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十八条 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通报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二十二条 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未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申请人可以在申报注册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 陕西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8]102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申请开展行政受理、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技术审评等注册工作,并按标准收取有关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首次注册费 66521元 变更注册费 27846元 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 27625元
注: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确定的注册单元计收。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的,不收取变更注册费。
陕西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办理流程图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流程图
陕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目录
2、陕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3、证明性文件
4、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5、综述资料
6、研究资料
7、生产制造信息
8、临床评价资料
9、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两份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一致的声明一份
11、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无
12、产品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
13、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清单
14、符合性声明(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声明,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要求的声明,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药典要求的声明,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5、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申请表
16、授权委托书
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要求“一二三类”,一类主要是常规管理可保障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无需备案。
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要求“一二三类”,二类医疗器械主要是指,需要加以控制才能保障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医疗器械,需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管理。
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要求“一二三类”,三类则要求更高,对于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以及对人体存在威胁性,需要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须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十一条: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代办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第3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4.综述资料
(1)概述
(2)产品描述
(3)型号规格
(4)包装说明
(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6)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如有)
(7)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5.研究资料
(1)产品性能研究
(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3)生物安全性研究
(4)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
(5)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6)动物研究
(7)软件研究
(8)其他
6.生产制造信息
(1)无源产品/有源产品生产过程信息描述
(2)所生产场地
7.临床评价资料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9.产品技术要求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注册检验报告
(2)预评价意见
11.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1)说明书
(2)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
12.符合性声明
医疗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因此,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是有要求的,如果你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几乎是很难办理下来的。深圳市德轩德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代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的口罩、防化服、额温枪需求量非常的大,很多工厂都已经在拼命生产,量还是不够,像比亚迪、富士康都已经在做口罩等物品生产了。
那是不是只要有工厂就可以做口罩生产呢?
那当然不是,您想要做口罩生产,必须先拿到二类医疗生产许可证,通常这个证书,需要半年才能办好。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部门提出,只要工厂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也可以进行口罩、防化服等生产,“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时间很快,1个月左右就能拿证。
· 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的基本要求:
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样品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
2、办理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3、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应当遵循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
4、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当在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已获准上市销售。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或者备案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6、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通过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配合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开展相关工作。代理人除办理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事宜外,还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与相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的联络;
(2)向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如实、准确传达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3)收集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反馈境外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同时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协调医疗器械上市后的产品召回工作,并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其他涉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连带责任。
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便捷、专业、优惠,就找深圳市德轩德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们专业为您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服务,经营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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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x 线拍片机、b 超、显微镜、生化仪属于ⅱ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指:国家对于医疗器械有着严格的分类,而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也是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这两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可分为境内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流程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流程。
境内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流程:
境外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流程: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sunl@runhugemedical.com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许可)证书申请流程和详细文档,想必这是每个人都需要了解的一门知识,尤其是对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来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如果您在医疗器械管理、注册、系统或临床检测等方面遇到问题,思誉顾问机构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您的产品尽快进入国内外市场。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许可)流程:。
1、企业准备相关资质文件及申请表(。产品评审资料、技术要求和标准、风险分析报告等。
2、注册检测标准的确定。
修订管理系统手册和程序文件。
4. 登记文件的预先备案。
5、提交申请材料,经省局审查的形式受理。
在技术文件准备过程中,根据gmp质量体系规范建立gmp体系。
一、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7)。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3年第64号和第41号。
二。指导原则。
218-1现场检查指南。
218—2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南。
218—3植入性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南。
218—4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南。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控制规范定制义齿现场检查的认知原则。
三。指导方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水质量管理指南。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
一次性塑料血袋、检查点等21个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清单。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25种医疗器械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清单及检查要点。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成品质量控制和放行指南。
上海二三类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条件
仓库面积大于15㎡,办公室面积大于30㎡ 并依照药监局的请求规划(由署理方辅导)
第一步 企业名称工商查名
注册公司核名所需资料:
1.称号预先核准请求书
2.投资人身份证实
3.注册资金、出资比例
第二步 医疗器械运营公司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一)《受理通知书》
(1)《医疗器械运营公司许可证申请资料登记表》;
(2)《上海市医疗器械运营公司许可证请求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出具的公司称号预核准证实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公司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许职称证实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办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许职称证实复印件;
(6)拟办公司组织组织与功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功能;
(7)拟办公司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子产权证实或许租借协议(附租借房子产权证实)复印件;
(8)拟办公司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11个文件)及储存设备、设备目录;
(9)拟办公司运营范围,依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则的管理种类、类代号称号断定;
(10)拟出售商品的托付出售方营业执照和商品注册证(复印件)、授权书;
(11)电子申报资料;(浦东药检需求);
(12)其它需供给的证实文件。
附:请求资料具体请求:
(1)表格内容不能缺项,笔迹明白
(2)一起上报请求表电子文本(放在软盘中)和a4标准的书面资料(传真纸不能作为资料上报)各一份
(3)申办人提交的申办资料应完全、标准、有用
(二)《医疗器械运营公司许可证》
(1)核准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药检部分实地查看。
(2)自作出准予许可抉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布《医疗器械运营公司许可证》。
第三步 工商注册
1、整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许共同托付署理人的证实(托付书)以及被托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股东的法人资历证实或许自然人身份证实;
4、公司董事长或履行董事签署的公司法人建立登记请求书;
5、股东会抉择(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6、董事会抉择(整体董事签名);
7、公司规章(整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规章(集团成员公司盖章);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司理的名字、居处的文件以及有关派遣、推举或许聘任的证实,其中包含: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派遣书(派遣单位盖章);
(3)公司董事长或履行董事、董事、监事、司理任职证实;
(4)公司董事、监事、司理身份证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历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陈述;
10、公司居处证实,租借房子需提交租借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
11、公司运营范围中,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有必要报经批阅项目的,提交有关部分的同意文件;
12、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必要报经批阅的,提交有关部分的同意文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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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三类医疗器械所需材料:
一、申请三类医疗器械所需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复印件;
(三) ,身份的负责人复印件;
(四)生产、质量和技术本地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进行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的员工学历,职称名单;
(六)生产活动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本地生产生活环境设计要求的还应当进行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八)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九)工艺流程图;
(十)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一)其他所需证明文件。
附件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批(指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包括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和批件制作四个环节,变更备案包括受理和文件制作两个环节。
一、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一)受理
1.受理的申请资料格式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资料要求。
2.岗位职责
(1)负责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3)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6)自受理申请并缴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相应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技术审评。
(二)技术审评(60个工作日)
技术审评机构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研究和结果进行系统评价,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对技术审评阶段出具的审评意见负责。
1.主审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人员。
(2)主审要求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技术审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确定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变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延续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
2.复核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
(2)复核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复核注册申请资料,确定审评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审评过程符合有关审评程序的规定,做到审评尺度一致。
3.签发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
(2)签发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审评结论,签发审评报告。
4.其他要求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等所需资料。
(2)需要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3)应当依法进行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
(三)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
对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审核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的处室审核人员。
(2)审核要求
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审评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
(3)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报送核准人员。根据核准意见,修改审查记录或者将技术审评报告退回技术审评部门修改。
2.核准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的处室负责人。
(2)核准要求
对审核人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提出核准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和行政审查记录报送审定人员;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退回审核人员。
3.审定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局领导。
(2)审定要求
对核准人员出具的核准意见进行审查;最终批准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四)批件(文件)制作(10个工作日)
制证人员应当按照行政审批结论制作批件(文件)。
1.制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加盖的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准确、无误。
2.制作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写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注明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3.其他许可文书等应当符合公文的相关要求。
2.岗位职责
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对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二、变更备案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变更备案资料。
(一)申请资料格式要求
应当符合本规范第一项受理中所提申请资料格式要求。
(二)岗位职责
1.变更备案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予以接收,将备案结论转制证部门。
2.变更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变更备案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变更备案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接收,同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文件制作(10个工作日)
制证人员按照申请表中的变更内容制作《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
1.文件制作要求
制作的《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加盖的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准确、无误。
2.岗位职责
制作《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
三、其他要求
(一)延续注册相关要求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补正资料通知和召开专家会议通知等行为,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逾期未作决定的情形。
(二)关于延续注册和原注册证变更的衔接
企业对原注册证申请变更注册或者办理变更备案,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登载的注册证编号为原注册证编号;如企业同时又对原注册证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需核发新的注册证编号,此种情况下,可在延续注册证备注栏中载明原注册证编号。相应产品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无论批准时间,均可以与延续注册批准的注册证共同使用。
(三)关于注册证有关内容
首次注册的,注册证批准日期与生效日期一致,延续注册的,批准时间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生效日期为原注册证到期次日,批准时间不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在注册证备注栏中注明受托企业名称。
(四)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技术审评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47号)第五十七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48号)第五十六条要求制定相应工作程序,办理有关事项。处理异议的工作时限原则上为30个工作日。
(五)申请人自注册申请受理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缴费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终止其注册程序。具体期限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自行确定。
(六)审批时限如国家局有规定或者地方性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系统接收企业注册申报的,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电子申报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应要求。
(八)《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等用a4纸打印,也可采用电子形式发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参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参考格式)
附
受理号: 受理日期: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技术审评报告(参考格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申请人:
xxxxxxxxxxxxx(技术审评单位名称)
技术审评报告
注册形式
□注册申请
□变更注册申请
□延续注册申请
产品名称
申请人
生产地址
技术审查内容
1. 产品概述
2.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3.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如原理、材料、化学和物理性能、电气安全、辐射安全、软件、生物学特性、生物源材料、消毒、灭菌工艺、动物实验、稳定性传染和微生物污染防护、临床试验等]
4. 企业提供的证据
[技术资料提供的证明方法、方法依据及相关客观数据]
5.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6.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综合意见
备选项:[符合技术审评要求,建议准予注册。
申请资料不符合技术审评要求,建议不予行政许可。(列明具体理由和依据。)
同意企业申请,建议准予撤回。
其他。(须明确具体情况)]
主审: 年 月 日
复核: 年 月 日
签发: 年 月 日
附件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
注册审批操作规范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批(指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包括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和批件制作四个环节,临床试验审批包括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三个环节,变更备案包括受理和文件制作两个环节。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受理和技术审评,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项目的受理、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资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接收;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行政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批件(文件)制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一、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一)受理
1.受理路径
通过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申请资料应当符合相应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要求。
提交纸质资料的应当与相应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规定的电子申报目录形式一致,同时需提交相应资料电子文档。
2.受理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在受理环节,对产品注册、变更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申请事项按照立卷审查要求对相应申请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相应注册申请资料进入技术审评环节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判断。对其余申请事项按照形式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1)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签收,并根据受理审核操作规范分配受理及审评路径。
(2)根据受理审核操作规范,对申请事项开展审核。对产品注册、变更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申请事项由审评人员根据相应立卷审查标准进行受理审核。对于其他申请事项由审评人员根据形式审核要求进行受理审核。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要申请人缴纳费用的,出具《缴费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4)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7)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开展技术审评。
(二)技术审评(60/90个工作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项目进行技术审评,并提出技术审评意见。
1.主审
(1)责任人:根据技术审评部门操作规范确定的技术审评人员。
(2)主审要求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技术审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确定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变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延续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临床试验审批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综合分析,出具审评意见。
2.复核
(1)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各审评部室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
(2)复核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复核注册申请资料,确定审评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审评过程符合有关审评程序的规定,做到审评尺度一致。
3.签发
(1)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管主任或经授权的人员。
(2)签发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审评结论,签发审评报告。
4.其他要求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等所需资料。
(2)需要补正资料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临床试验审批为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3)应当依法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
(三)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
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的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其中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的行政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开展,按照其操作规范办理。审评报告签发后即完成行政审批。
对于产品注册行政审批,要求如下:
1.审核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注册处室审核人员。
(2)审核要求
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 审评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
(3)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报送核准人员。
2.核准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处负责人或司负责人。
(2)核准要求
对审核人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由处负责人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和行政审查记录报送司负责人。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境内和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由司负责人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审查记录报送主管局领导。
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提出核准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审查记录退回审核人员。
3.审定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人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领导。
(2)审定要求
对核准人员出具的核准意见进行审查;最终批准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人负责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领导负责境内和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四)批件(文件)制作(10个工作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批件(文件)制作。制证人员应当按照行政审批结论制作批件(文件)。
1.批件(文件)制作要求
(1)制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加盖的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准确、无误。
(2)制作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写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注明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3)其他许可文书等应当符合公文的相关要求。
2.岗位职责
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
对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
二、变更备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接收变更备案资料。
(一)申请资料格式要求
应当符合本规范第一项受理中所提申请资料格式要求。
(二)岗位职责
1.变更备案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予以接收,将备案结论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2.变更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变更备案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变更备案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予接收,同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文件制作(10个工作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制证人员按照申请表中的变更内容制作《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
1.文件制作要求
制作的《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加盖的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准确、无误。
2.岗位职责
制作《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
三、其他要求
(一)延续注册相关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补正资料通知和召开专家咨询会议通知等行为,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逾期未作决定的情形。
(二)关于延续注册和原注册证变更的衔接
企业对原注册证申请变更注册或者办理变更备案,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登载的注册证编号为原注册证编号;如企业同时又对原注册证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需核发新的注册证编号,此种情况下,可在延续注册证备注栏中载明原注册证编号。相应产品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无论批准时间,均可以与延续注册批准的注册证共同使用。
(三)关于注册证有关内容
首次注册的,注册证批准日期与生效日期一致,延续注册的,批准时间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生效日期为原注册证到期次日,批准时间不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在注册证备注栏中注明受托企业名称。
(四)临床试验审批的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网站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47号)第五十七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48号)第五十六条要求制定相应工作程序,办理有关事项。处理异议的工作时限原则上为30个工作日。
(六)申请人自注册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终止其注册程序。
(七)《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等用a4纸打印,也可采用电子形式发放。
医疗器械行业涉及到医药、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个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是现代社会发展非常迅速的一个行业,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一个战略新兴产业。
那么如何在上海注册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呢?接下来誉商小编就给大家说一说。
医疗器械根据其风险程度分为三类,不同种类的医疗器械办理条件也有所不同。今天小编重点给大家讲一下二类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的相关内容。
首先,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二类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流程跟一般公司注册流程无异,只是多了一个实地考查和备案的流程。
关于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二类医疗器械指的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施、设备目录;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6.其他证明材料。
经营医疗器械不同,对库房的面积要求也就不同。如果经营的是一次性使用输血、输液、注射用的医疗器械企业,库房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100平方米(不同地区政策要求不同)。
若企业经营的是三类医疗器械,则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若有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的;对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医疗器械,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的将不予延续注册。
温江区注册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有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吗?
医疗器械行业常见涉及的经营范围有: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这些范围都是属于后置许可的范围,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是可以直接添加的范围,营业执照办理完,再根据需要,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或者是三类医疗许可证。涉及到办资质许可证就比较讲究了。可以找能办理全套资质的代办机构办理。
温江小管家财务公司,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一条龙代办服务。让客户们省时,省力,省心。
小管家财务,全称成都小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北段49号,2023年取得财政局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小管家服务部财务专注于温江、崇州、郫都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工商变更、公司注销、会计实操培训等相关业务。聚焦于一域的发展思路,是为了便捷、专注地服务于客户,以小而专为发展战略。
近年来,为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极简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各地陆续上线企业注册登记系统,注册公司只需三步: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现场领取或选择邮寄)。
今天,小康重点来说一说线上注册公司起名、核名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起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如:安徽泓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其行政区为安徽、企业字号为泓康、名称行业为商务秘书、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
1、核名前先准备3-5个字号;
2、字号不可使用属于负面清单的禁止类内容: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群众组织、社会团队名称及部队番号;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3、拟申请的企业名称在不违反禁用规则得前提下,不能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名称涉及限用规则的需要准备相应证明或者授权文件。
二、核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访问所在省份政务服务网,按需注册账号。以入驻康诺医疗器械产业园的医疗器械企业为例,企业所在地为“安徽市安庆市太湖县”,首先注册并登录 “安徽政务服务网”,按《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操作说明》完成企业查重核名。
至此,企业起名和核名全部完成,后续按照系统提示输入并提交其他资料即可完成企业注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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