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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如何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01.《公司法》是给谁用的?
先问你一个问题,以下这些主体哪些是公司?
☐ 家门口的小卖铺
☐ xx律师事务所
☐ xx合伙企业
☐ xx集团公司
☐ xx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
☐ xx有限责任公司
☐ xx股份有限公司
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判别方法,只需要两步:
第
一步,看单位名字里面有没有“公司”这两个字,没有“公司”两个字的肯定不是公司。
第二步,有“公司”两个字的,再看里面有没有“有限”、“有限责任”、“股份”、“股份有限”这四个词,有其中一个词的就是公司,没有的就不是公司。
所以,集团公司是公司吗?
不是。
集团有限公司才是公司。
上面的主体中,只有最后三个是公司的类型。
公司以外其他的组织类型,对它们的管理不适用于《公司法》,但都有其他的法律规定对它们进行管理,比如个体工商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而《公司法》适用的对象,也就是公司,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简称为有限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简称为股份公司。
你去工商注册的时候,公司类型只能选择两个其中的一种,而我国市场上所有的公司,也都能够归纳到这两种类型里面。
0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有很多,《公司法》后面的条文会详细的进行介绍,我这里简单的总结出7个主要的区别。
001.设立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就是哥几个商量成立一家公司,公司的所有注册资本都是这几个人出,所有的股东大家都互相认识和了解。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点不太一样,它可以是发起设立(跟有限公司一样),也可以募集设立,也就是哥几个商量成立一家公司。
但是这几个人没那么多钱,那就自己少出一点(但不能少于总股份的35%)。
剩下的钱呢,就向外部来募集(想一下上市公司就可以理解了),除了发起人之外的股东,给钱就行,不需要认识和了解。
中国历史上募集设立最多的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7年国务院关闭柜台交易期间。
1997年之后,由于柜台交易被国务院关闭,就没有募集设立的新公司了。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上市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想要上市,在上市之前都要先做一个动作,就是“股改”。
什么是股改?
就是把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002.表决权基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你出资的钱除以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你的持股比例。
比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你的出资额是10万,那你的持股比例就是10%,你的表决权比例也是10%。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被划分成了很多份,每一份叫一股,每股面值一般为1元,在香港上市公司可以分拆,股份面值可以低于1元。
在中国境内的股份公司,除了紫金矿业的股票面值为0.1元外,其他公司每股面值都是1元,当然了,面值为1元,不代表实际价格是1元,我们常说的,某某股票涨到了多少钱,几百几千,这个都是实际价格,票面的价格就是1元钱。
股东按照所享有的份额享有股东权利,每一股份享有一个表决权。
股份公司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同股同权,也就是说拥有相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不能更改。
当然了,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可以享有不同权利,也就是我们通常听到的ab股设置。
知识点来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我们一般把它称为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我们一般把它称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开会叫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开会叫股东大会。
所以,严格来说,只要看到这四个词,就可以知道对方说的是哪一种类型的公司。
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遇到混着用的情况,甚至在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文书中,也会存在混用的情况,不必太过纠结。
003.表决权计算基数不同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的基数是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来不来参会都算数。而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基数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总数,不来参会那就不算基数了。
举个例子。
对于公司增资、合并、分立、解散这些议题,是需要2/3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的。
假如你持有一家公司1/3的股权(股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如果你不去参加股东会,那这个议题就无法通过。
但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如果你不去参会,你就被直接从基数里面除掉了,只要参会的股东里面,同意的股东表决权占到2/3以上,这个议题就可以通过。
如果你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那它要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它是要通知你的,但是你不去参会,也不影响人家的议题通过,因为不到现场,那就不在基数里面。
004.股东人数范围不同
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少是1人。
比如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最多不能超过50个人。这里说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股份公司股东最少是2人,最多不能超过200人。
你可能会问,我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了吗?
难道一家公司的股票只能卖200个吗?
这里说的200人说的是发起人,不是募集人。
005.股东之间关系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更偏重于人合关系,也就是常说的“认钱也认人”。
想要跟我一起做股东,光有钱不行,咱们还得意气相投,“道相同”,才能“相与谋”。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才不能太多,按规定不能超过50人,否则就认不过来了。
而股份公司股东之间主要是资合关系,也就是所谓“认钱不认人”。
想跟我一起做股东,给钱就行,大家都很忙,就不谈心了。
006.股东知情权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具有知情权,这里面包含了很多的内容。
两者相比较而言,在对于财务信息的知情权有很大的差别。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东可以查看财务会计报告、也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薄。
而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只能查看财务会计报告,不能看会计账薄。
这个跟股东的人数和股东之间的关系相关,你想想,一家上市公司,那么多股东,每个股东都来查会计账薄,公司就没法正常运转了。
当然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都有查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材料,因为两者权利相同,这里就不作说明了。后面学到股东权利的时候会展开分享。
007.股权(股份)转让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限制比较多,因为有限公司是人合特征,当初大家商量一起成立公司,是看中了你这个人,如果股权可以随意转让,转让后的股东我不喜欢,那就没法好好聊天了。
所以,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要转让股权,如果是转给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人,那就需要征得原股东的同意。
而且,即使原股东同意转让了,在相同条件下,原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尽量保证股东之间的良好关系。
而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反正是认钱不认人,甲的钱和乙的钱,那都是钱,没什么高下之分。
就像《潜伏》里面那句著名的台词,“这有两根金条,你能告诉我哪一根是高尚的,哪一根是龌龊的”。
所以,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随意进行转让,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03.什么叫中国境内?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还有一个限定词,叫“中国境内”。
这里的境内,指的是中国大陆。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
香港、澳门和台湾虽然都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它们都属于是境外地区,去这些地方得办通行证。
那外国人出资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公司要不要适用《公司法》呢?
当然是要的。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都要遵守《公司法》的约定。
关于公司股东的相关约定,后面有条款会有具体的说明,我们后面再来分享。
总结
《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有且只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
两种性质的公司在设立方式、股东人数、表决权基础、股东知情权及股权转让限定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这些区别的核心是股东之间的关系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是人合特征,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资合特征,明白了这一点,其他的区别也就好理解了。
性质是私营独资企业。我国按照新的标准将我国企业经济成份划分为9种类型。分别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应该属于私营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自的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这两者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二、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三、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2023年3月1日起,最新公司法修改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可以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四、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亦有规定30人的),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人数无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其必须设立股东大会,且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五、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自由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对于初创者注册公司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非常适合的企业类型,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资料?今天诺成财税小编就来告诉你。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资料”的回答啦。如果您想注册公司,但不知道怎么办理,可以找专业代办公司办理,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快速为您解决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疑问。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法律责任如下:
1.《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办理内资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需要准备4-5个公司预选名称;股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一寸照片1张、18周岁至今简历1份;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租房发票。
2、 办理内资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大概办理时间为多久?
答:首先是核准公司预选名称、然后选择银行缴付注册资本、申请工商局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代码证和国地税登记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了。办理时间从核名起大概需要20个工作日。
4、 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答: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由1-50个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以各自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注册资本,但是负责人需要以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由2个或以上合伙人出资成立,无须缴付注册资本、也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5、内资公司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答:2个或2个以上股东出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注册资本允许分期缴付(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
6、注册公司的办公场所有什么要求?
答:注册公司需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租房发票。产权单位为单位的,需要在房产证复印件及企业住所证明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产权单位为个人的,需要房主在房产证复印件及企业住所证明上签字。如果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住宅或公寓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所属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加盖公章的住改商证明文件;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18580199317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要求最多不超过50个人;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最低要求为3万元人民币,可采用认缴的形式;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其中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股东出资方式及时间、公司机构及产生办法、各机构职权及议事规则、公司法人等等;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也就是营业场所。
随着《公司法》的多次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现了从最初的严格实缴到最终完全认缴。2023年修正的《公司法》(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从2023年3月1日起,成立公司时股东只须认缴,并承诺未来某个时间再行实缴即可。此后,许多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巨额注册资本的出现可能源于对“认缴”的误解。事实上,“认缴”并非不用缴,而是承诺在未来某个时间再缴。当然,具体实缴时间并无明文限制,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行约定。
股东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对公司出资。本质上,股东一旦认缴就与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股东的出资是对公司的负债,公司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对公司承担的债务就越重,股东履行该债务的期限就是承诺实缴之日。那是否意味着只要把认缴的时间设定到足够长,就达到实质不缴的效果了呢?没那么简单。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公司破产或者具备破产条件、解散清算等主体终止存在的情形时,就算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届满,也视为已经届满,也就是加速到期。另外,当公司债务产生后股东会决议延长出资期限以逃避公司债务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虽未届满但法律规定应加速到期的几种情形:
1、《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3、《九民纪要》(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8日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条:【股东出资应否加速到期】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己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另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已经届满的,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可见,“认缴”不等于“不缴”,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负债,注册资本越大,股东的出资义务越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旦资不抵债面临破产,股东的出资将加速到期。
作者:麻新城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欢迎交流。
如今,很多创业人员进行创业,出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具备的结构简单、经营运转灵活、决策效率高等方面的优势,会选择成立该类型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而在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有关于注册资金的登记是不可避免的登记事项之一。因此,很多创业人员都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格外关注。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有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所产生的区别,其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1、公司承担责任的大小。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资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也是如此。所以,从这一角度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注册资金决定了其承担责任的大小,即注册资金越大,公司需承担的责任越大,注册资金越小,公司需承担的责任也越小。因此,对于风险承担能力较差的创业人员来说,需谨慎填写较大数额的注册资金。
2、公司的对外形象展示。虽然如今公司注册资金已实行认缴制,公司登记的注册资金的多少并不能完全代表公司的经济实力。但在外界看来,人们普遍还是会以注册资金为参考对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进行判断。大家普遍认为,公司注册资金越大,公司的经济实力就越强,而注册资金越小,公司经济实力就越弱。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若想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就不能将注册资金写的过小。
3、公司注册手续费的多少。在公司注册登记过程中,公司注册手续费是按照注册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金越多,注册手续费就越贵。如今,工商登记虽然免费了,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取印花税的。如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将注册资金写的过大,那么在完成注册资金实缴的情况下,公司所需缴纳的印花税也将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也会给公司带来相对沉重的税务负担。
以上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的具体介绍。对于想要注册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创业者来说,如若对该类型公司注册资金填写多少存有疑问,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了解!
一、公司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3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董事会人员可以不是投资人)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只有一个投资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与经理都以这一个投资人来担任,但公司制度里面还需要有一个监事人,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担任监事人,所以还得需要找一个人担任监事人,监事人可以只担任职务而不用出资。(注公司法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自己一个人投资的公司,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
2、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公司由2-50个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投资人之一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任意人担任。监事人同样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担任,但股东可以担任监事人,或者任意其它人都可以。
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1.签订设立协议
2.草拟公司章程
3.核名
4.验资
5.确定公司组织机构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
8.刻章+银行开户
9.相关税务
三、注册公司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司名称3-5个备用(以便一个不能用了,另一个顶上)
2、监事、法人代表、股东身份证+银行u盾3、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注册地址(要有红本租赁合同或是房产证,现在很多新创公司用的地址挂靠)
5、公司经营范围好啦!今天小编就说到这里!
萨瓦迪卡!家人们好!环球国际小助手又来分享干货啦~
今天带您了解一下在泰国注册一家海外公司需要什么流程呢???
一、公司设立程序、注册公司、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负责通过商务部注册公司,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 3 发起人,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至少需要 15 位发起人。发起人必须是个人(不是商业团体),他们需要在申请过程中签署所需文件。公司注册后,发起人必须是公司的原始股东。在公司注册时,每位发起人至少要持有一股公司股份。但是,通常他们可以将这些股份自由转让给其它股东或者第三方。对于发起人居住地点没有规定一定要居住在泰国。
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主要限于他们所持有股票的票面价值。发起人也必须承担公司注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公司注册后,公司可以选择偿还此费用给发起人。
二、 时间
根据公司注册章程,通过商业部注册公司大概需要数天(视手续是否齐全而定)。
如果公司被定义为“外资”(根据外国商业法),在注册公司之前需要得到国务院的许可或外国公司许可证。
在商业部注册公司之后,公司需要申请公司税务编号和增值税证明,一般情况下,在提供完整资料到税务厅 7-10 天后即可取得上述文件。
三、填表
所有注册公司相关文件需要提交到商业部下属商业发展厅注册部,如果公司位于曼谷以外地区,需要提交到商业部当地办事处。所有注册公司税务编号和增值税证明所需相关文件需要提交到曼谷税务厅填表中心,如果公司位于曼谷以外地区,须要提交给当地税务部门。
成立劳务公司和成立一般公司的条件在规定上每一年都会有略微的不同,今天爱企来财务小编带您一起看看2023年成立劳务公司的一般需要什么条件,具体又有哪些规定呢?爱企来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带大家看一下!
劳务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注册人必须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与设施。
3、公司必须具备完整并且合法的劳务派遣制度。
4、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个人注册劳务公司流程
个人注册劳务公司流程如下:
1.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预先核准。
2.到银行开立验资户用于验证注册资本。
3.由验资单位出验资报告。
4.申办许可证。
5.完成以上手续后,办理。
《》第二十三条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资本,是注册资本的简称,又称股本,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的全体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出资总额。其基本特征是:(1)公司资本仅指来源于全体股东出资构成的那部分公司资产。(2)公司资本数额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注册登记后确定的。(3)公司资本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法人、而非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为一定不变之计算上数额”,若欲变动其数额,须履行严格的法定增资或减资程序。
我国现行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以上措施这大大地方便了普通公司的设立,但是也给许多公司的老板带来了错误的认识,以为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任意填报。现实中,为了装门面,有几个人的小微公司注册资本是两千万元,更有甚者是一亿元。这些公司的老板耍了一个小聪明,把缴纳时间推迟到2050年左右的比较多。可是,很多老板不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规定“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旦出现问题,未出资的股东是跑不掉的,其他的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适当地选择填报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才是可取的!而脱离实际的注册资本数额是不自觉中取消了公司法为了保护投资人而设定的有限责任的底线,到头来要让自己为公司的经营失败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法律不是儿戏,出现问题后果严重了,就会悔之晚矣。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小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六、有自己的实际办公场地
办理的流程步骤
1、收件
办理结果:根据变更事项所需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审批标准:公安局接受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本事项的申请,按初审量化表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结果: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通过的,现场收取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并制作现场考察报告报本级领导审核;实地核查不通过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应一次性予以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批标准: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人的场地面积、办公区域设置、办公设施等项目进行考察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审查
办理结果:市级公安机保安监管部门领导在收到现场考察报告后,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审批。
审批标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现场考察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4、决定
办理结果:市级公安机关领导自收到审查人提交的审查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决定作出准予许可的,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对审批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批标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现场考察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5、制证
办理结果:1、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 2、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
由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 1、准予许可的,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6、送达
办理结果:将《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至申请人。
送达方式: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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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须经过股东资格及人数审查、制定公司章程、建立组织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等程序,并最终经工商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能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网友咨询:
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在新注册公司或更改公司注册资本后,未认缴的部分,上海地区最晚多少年内认缴?
2、认缴方式如果是现金,如何向工商局申请已经认缴?仍然是采用“验资报告”的方式吗?还是自己把钱存到公司,然后申报就可以?
3、如果认缴方式是土地、或者专利什么的,怎么证明认缴?是做评估后再申报,还是其他方式?
4、认缴后需要更改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料吗?如果是分期认缴,是不是每次都要做验资报告?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高峻律师解答:
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没有明确限定,完全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约定;
2、认缴方式完全根据公司章程自行约定,由股东提供缴款单、财务报表确定,无需提供验资报告;
3、非货币性资产认缴时,首先变更产权关系,由股东协议作价,无需资产评估;
4、除变更注册资本外,实收资本认缴或分期出资无需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均不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中,无实收资本项目。
高峻律师解析:
一、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高峻律师补充:
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
(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
(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高峻律师补充:
三、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截至2023年7月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已经达到了1.32亿户,那一般成立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这个大家可以参考公司管理登记条例第20条的规定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这里也要提醒下大家首先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个,同时现在公司都是 认缴制的情况下,也方便大家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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