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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渠道注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现在很多区域资产管理和私募基金公司都是不允许新设立的。
现在新设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手续也是非常的繁琐繁杂,这类金融公司可以为企业拓展业务带来非常大的帮助。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带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批复设立资产管理行业公司,落户在湖北省,名称组建方式由“地区+名称+资产管理行业+有限公司”命名成立,名称例如以“中某xx”为例,拟设立公司名称显示参考如下:
①湖北省中某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②中某xx(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③中某xx资产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建议区间为500-1000万起,公司架构组成是由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因素构建而成,其中法人可以兼任股东,但不能兼任监事。
经营范围参考:拍卖业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资产评估;破产清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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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项服务指南》,同步更新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3年版)》,并定于2023年9月3日起实施。目前,不同地方对于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流程在具体步骤上不尽相同,但大体上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经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前置审批、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企业设立登记、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等三个步骤,下面,本所律师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条件和步骤以及需要的材料进行了详细梳理。
一设立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机构的要求
1.总体性要求: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ambers系统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
(1)内控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相关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申请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资本金要求: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实缴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3)办公地要求: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当具备独立性。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需做好相关事实性尽职调查,说明申请机构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
(4)财务清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申请机构提交私募登记申请时,不应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资产负债比例较高、大额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情形。申请机构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应保证资金往来真实合理。
(5)已展业情况: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申请机构提交私募登记申请时,不应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资产负债比例较高、大额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情形。申请机构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应保证资金往来真实合理。
3.机构名称、经营范围
(1)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为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
(2)为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因上述业务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为防范风险,协会对从事冲突业务的机构将不予登记。
(二)出资人的要求
1.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且为自有资金,具备与其认缴出资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穿透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3.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的稳定性,对申请登记前一年内发生股权变更的,申请机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
4.申请机构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5.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不存在过多负债影响经营(行业惯例: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 50%)。
(三)高管的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5.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四)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求
1.实际控制人要求。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一家已经成为中基协普通会员;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包括一家在协会登记三年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管理人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且已经成为协会观察会员。
2.同一实际控制人仅可控制或控股一家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3.股权稳定性要求。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4.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申请机构应具有不少于两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不少于两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五)不得登记的禁止性规定
1.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2.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3.申请机构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4.申请机构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申请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6.中国证监会和中基协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流程
(一)申请机构主体的设立
1选定拟申请机构的类型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能由自然人担任,只能是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其中公司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究竟选择公司形式还是合伙形式,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为个人时,基金管理人采用公司形式比采用合伙企业形式要多一次纳税环节,相较而言基金管理人采用公司形式个人出资人要缴纳更多的税收。因此基金管理人采用合伙企业形式能够达到节税的目的,但缺点在于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当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为公司时,基金管理人采用公司形式与采用合伙企业形式相比,税收没有明显差异,但采用公司形式,股东承担的责任更少,更具有优势。
2选择工商注册地址以及办公地址
在选择注册地时,首先考虑当地工商注册是否有限制,其次要考虑当地是否有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大部分地区针对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有区别性的政策条件,部分地区有专门的基金公司聚集区,可以给予优惠政策。
3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先办理工商注册,然后在中基协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为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
部分地区工商部门需要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协调文件方能办理相应设立手续。
(二)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基协2023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提交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三)申请管理人登记
在完成前述流程,并准备好登记申请相关材料后,即可向中基协申请登记。登记申请在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资产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上进行。报送登记信息前,首先需要在资产报送平台进行首次注册,同时需要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s://human.amac.org.cn)进行机构和人员注册。在这三项注册完成后,方可根据协会的要求在资产报送平台报送各项登记申请材料。
提交登记申请后,中基协会进行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如有补正意见的,申请机构需要根据中基协的反馈意见进行补正。
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过程中,如果申请机构出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等规定的特定情形,可能导致中基协中止或不予办理登记,并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办理其高管人员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需要申请机构予以特别关注。
三企业设立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设立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外方合伙人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 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 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 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 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 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 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提交港 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认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 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 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合伙人为其他类型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 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 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二)设立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四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
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类型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证券类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股权类管理人”)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其他类管理人”)。根据中基协2023年6月2日更新的《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目前,股权类管理人和证券类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如下表,其他类管理人的申请材料可参考以下两类管理人的材料清单进行准备:
五小结
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虽然具有较为固定的工作流程以及规范化的材料清单,但由于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行业自律监管规定的不断更新,因而具有复杂性和变化性,是一个常用常新的领域,出资人及相关中介机构需要时刻掌握最新信息,才能保证设立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介绍
赵泽仁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学士,树人所西宁金融证券部律师。赵泽仁律师致力于公司金融证券、债券业务等方面的研究。多次参与公司股权收购、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业务。先后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等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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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市场关注的市场化机构运营的保租房reits、r4租赁用地建设的保租房reits传来新动向。华夏基金今日公告,华夏基金华润有巢reit(场内简称:华润有巢,基金代码:508077)将于2023年11月9日的9:00-15:00进行网下询价,询价区间为2.200元/份—2.552元/份,并将通过网下询价最终确定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
资料显示,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夏基金华润有巢reit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3亿份,网下发售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1.4亿份,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6亿份。
华夏基金华润有巢reit发售网下询价通过上交所“reits 询价与认购系统”进行。值得注意的是,网下投资者应当在询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11月8日12:00前,按照规定向证券业协会完成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已在上交所开通“reits 询价与认购系统”ca证书,且其所属或直接管理的、拟参与本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且符合规定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资产管理产品必须已注册为配售对象。完成上述流程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询价。网下投资者拟认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单个配售对象最低拟认购份额数量为100万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最小变动单位为10万份,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认购份额数量超过10万份的部分必须是10万份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认购份额数量不得超过1.4亿份。
华夏基金华润有巢reit项目底层资产是由华夏置地旗下有巢住房租赁开发经营的两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巢泗泾项目和有巢东部经开区项目,是上海松江区“001号”、“002号”保租房项目,也是上海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重要示范项目。受益于上海市和松江区产业蓬勃发展、人口净流入的良好趋势,两项目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物业运营管理服务、齐全的社区生活配套,以及纳保后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租金水平,自开业以来出租率稳步提升,经营状态稳定。截至2023年9月30日,两个项目出租率均达到94%。
华夏基金华润有巢reit是华润置地旗下有巢住房租赁、中信证券、华夏基金强强联合推出的重磅reits。原始权益人华润置地有巢住房租赁是中国长租公寓品牌,截至目前已入驻15城,在营项目34个,房间数2.5万间,储备项目21个,房间数3.1万间。项目abs管理人中信证券是中国a+h股上市证券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连续十余年保持行业前列,各项业务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中信证券布局reits十余年,储备了大量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员,在reits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行业头部基金公司,公募reits研究储备和管理经验丰富,目前已经成功发行4单公募reits,在管公募reits规模超百亿元,在管公募reits数量和规模均位居市场前列。
风险提示:1、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品种(r4),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2、公募reits为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本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3、公募reits在基础设施之外投资固定收益资产,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供需风险和购买力风险。4、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5、本基金存在其他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和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6、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7、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8、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资料中的所有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资料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一只曾让投资人青睐的重组概念股
却是犯罪分子精心打造的骗局
导致股价“过山车”式波动
让众多股民损失数百万元
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
37亿余元资产拟注入上市公司,消息一出,该公司股价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一起曾在资本市场备受瞩目的重组大案,一只曾让投资人青睐的重组概念股,却是犯罪分子精心打造的骗局,导致股价“过山车”式波动,让众多股民损失数百万元,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今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入选。近日,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此案的来龙去脉,由此也彻底揭开了这起“忽悠式”重组案背后的证券财务造假犯罪真相。
借壳上市
重组资产泡沫破灭
1973年出生在四川广元的郭某军,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郭某军早年一直在医药销售行业工作,2007年3月,他来到杭州创业,成立了浙江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和办公设备批发、零售等。2023年,郭某军又创办了浙江九某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某集团),主营业务为后勤托管服务,郭某军也被称为“后勤托管理念的创新者和实践者”,他还因此当选“2023年浙江年度经济人物”。
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和知名度的提升,作为九某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郭某军开始活跃于资本市场。2023年初,郭某军准备“借壳上市”,进一步扩张公司业务,提高行业占有率。同年5月,在某证券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九某集团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鞍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某股份,系上市公司)开始接触重组事宜,并达成意向,预备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此前半个月,股价一直在低位横盘的鞍某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已停牌。
同年11月14日,鞍某股份复牌,并公布重组方案:九某集团计划作价37亿余元置入上市公司。受此利好刺激,在公司复牌后的17个交易日内,在同期大盘走势低迷的情况下,鞍某股份股价却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12月18日,更是冲上了87.79元的历史高位,涨幅逾200%,投资者蜂拥而入。不料,此后该股的走势却令投资者大跌眼镜。
2023年5月19日,鞍某股份资产重组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然而短短八天后,中国证监会就对鞍某股份下发《调查通知书》,称因鞍某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一时间,鞍某股份股价暴跌70%,九某集团与鞍某股份的“重组大戏”就此收锣。
原来,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九某集团存在虚增收入、虚构银行存款等违法行为,九某集团及鞍某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对九某集团罚款60万元、对郭某军等3人分别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郭某军作出市场禁入决定,同时对鞍某股份等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此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鞍某股份,提出民事索赔要求。
同年11月16日,因涉嫌犯罪,中国证监会向公安部移送相关犯罪线索。此后,公安部将此案交由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2023年1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以九某集团、郭某军等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杭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引导侦查
全面把握证据体系
“本案涉及非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信息的刑事处理,类型新颖、事实复杂,又没有先例可供参照。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明确了此类案件的构成要件和追诉标准,但是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具体问题上,仍然缺乏可参考的案例样本。”初次接触此类型的案件,杭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海峰和他的办案团队都感到十分棘手。
为了准确理解案情,拿到案件材料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员联系,详细了解案件侦办情况。
九某集团为什么要虚增业务收入及资产?在把握案情后,办案检察官决定把审查方向聚焦在九某集团的违法目的、虚增资产的手段、资金流转情况以及鞍某股份与九某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相关投资人起诉九某集团的民事判决情况等问题上。“只有搞清楚行为人的目的和行为方式,才能明白其基本的行为逻辑,从而更好地指控犯罪。”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然而,公安机关移送的207册卷宗材料、35张电子数据光盘,其中大量的审计数字及会计术语,给办案检察官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为了跨越这道门槛,办案检察官查阅大量相关司法解释及论文材料,恶补财会专业知识,并积极与证监会深圳专员办保持沟通,针对涉案的大量专业术语理解、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以及证据转化等问题进行深度交流。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案件的细节和侦查重点,积极引导案件侦查。经过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了针对九某集团虚增净资产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发票及会计凭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说明等证据,从专业角度证实九某集团通过财务造假方式来虚增资产的事实。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商讨案件办理
部分案卷材料
检察官核实公司注册、经营等涉案相关情况
那么,九某集团究竟是通过何种手段将所谓的37亿元“有毒资产”溢价包装成价值优良资产的?
原来,2023年至2023年期间,为实现“借壳上市”等目的,九某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某军及其妻子杜某芳、总裁宋某生以及财务副总监王某等人,组织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与他人签订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利用资金循环虚构银行交易流水、改变业务收入性质等多种方式,虚增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23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九某集团涉嫌虚增2023年度、2023年度、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公开披露的当期营业收入的6.93%、27.65%、38.49%。
由于虚增业绩导致集团的应收账款太多,为掩饰3亿元虚假资金缺口、美化财务数据,九某集团通过外部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于借款当日或次日通过将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并通过承兑汇票贴现的方式将资金归还借款方,从而在账面形成并维持3亿元银行存款的假象。
九某集团在与鞍某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向鞍某股份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鞍某股份于2023年4月23日公开披露了重组对象九某集团含有虚假内容的2023年至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证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九某集团有组织地进行大规模财务造假、虚构银行资金流水、向上市公司提供有虚假记载信息的层层欺诈包装一一被揭露出来。
精准定性
非上市公司信披造假
九某集团并非上市公司,其是否属于“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其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161条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查清案件事实后,此案的关键问题又摆在了检察官面前。
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办案检察官仔细研究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条款。“我们发现,虽然当时施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已经通过后续条款明确义务和责任的方式将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纳入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办案检察官介绍,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则要按照“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的情况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虽然九某集团不是上市公司,但是作为与上市公司鞍某股份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属于“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
很显然,九某集团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虚假的以及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未按照规定披露。而在九某集团的造假行为被揭露后,鞍某股份股价大幅异常波动,造成鞍某股份投资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212.27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审计,九某集团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的62.63%以上;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是其实际净资产的3.35倍,毫无疑问已经达到够罪标准,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至此,该案的来龙去脉得以查清,相关法律适用难题也得到了破解。
“非上市公司有组织地进行大规模财务造假、虚增公司业务收入及现金资产,并向上市公司提供有虚假记载的信息,既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损害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办案检察官表示。
罚当其罪
精准追究“关键少数”
“虽然九某集团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但是并不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责任。”对于检察机关最终的追诉对象是郭某军等自然人而非九某集团,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作了说明。
由于上市公司等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所涉利益群体多元,为避免中小股东利益遭受双重损害,刑法规定对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只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参考了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检例第66号)》,该案例的指导意见指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同时,要做到准确追责,该案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明确直接负责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人员分工。”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为避免仅凭供述进行主观归罪,检察官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综合评判上。“郭某军的妻子杜某芳曾辩称自己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对财务造假不知情,但是调取的书证显示,在集团付款审批流程中分管领导审批一栏明确写明杜某芳为分管领导,结合杜某芳与郭某军的关系,以及其账户被用于转账的事实,加上同案犯的指证及相关经办人的证言,能够证明其对财务造假知情并积极参与的事实。”办案检察官说。
“郭某军多次召集九某集团及各地子公司高管,给每个人下达指标,让他们寻找客户配合公司通过虚增业绩资金走账等方式,达到公司的业务目标值,并指使杜某芳、王某等人使用九某集团以及关联方资金为业绩造假调拨资金、提供资金支持。”检察官介绍,作为公司的实际拍板决策人,郭某军负责财务造假的决策和组织,为了达到上市目的,他强制要求公司员工不论采取何种手段都要完成集团布置的业绩指标。
在郭某军的指示下,宋某生具体实施虚增业务行为;杜某芳负责安排、调拨九某集团及关联方资金,并利用其个人银行卡为九某集团过账、伪造业务回款提供便利;王某为虚增业务提供财务支持,并在账面上造假配合上市。
九某集团犯罪嫌疑人的组织分工明晰后,检察官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了区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量刑建议。
2023年6月19日,检察机关以郭某军、宋某生、杜某芳、王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提起公诉。
2023年1月15日,杭州市拱墅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某军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宋某生、杜某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该案是检察机关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积极落实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有力探索。检察机关充分认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过依法惩治此类违规披露行为,强化证券期货类案件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犯罪,引导相关市场主体提高证券合规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保护‘绝大多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正常有序健康发展。”张海峰深有感触地说。(检察日报 范跃红 王欣雨 华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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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名称
执行程序、工作标准与考核指标
签订托管经营合同
执 行 程 序
(1)作出托管经营决策
企业总经理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在董事会的授意下作出对部分或全部资产托管经营的决策
(2)选择托管经营模式
☆ 资产管理部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托管经营模式
☆ 企业托管经营模式一般分为整体托管经营、分层托管经营、部分托管经营、专项托管经营等,因此托管经营的对象可能是整个企业或部分资产
(3)评估拟托管资产/企业
☆ 在托管经营前,资产管理部要对拟托管的资产进行盘点,形成拟托管资产/企业评估报告
☆ 企业一般需聘请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拟托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明确归属避免争议
(4)寻找托管企业
资产管理部寻找合适的托管企业,可通过有关部门寻找,也可自行洽谈;可在行业内寻找,也可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
(5)受托企业考察
☆ 资产管理部要组织人员考察受托企业的托管经营能力,并撰写受托企业考察报告
☆ 资产管理部将受托企业考察报告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无误后报董事会审批
(6)谈判
资产管理部在企业总经理的带领下与受托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谈判,将托管经营所有细节商谈清晰
(7)签订合同
经过双方谈判协商后,由总经理代表企业与受托企业签订托管经营合同。
工作重点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若涉及到国有资产,须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工 作 标 准
完成标准:资产管理部找到合适的受托企业,与对方成功签订托管经营合同
实施托管经营
执 行 程 序
(1)履行法律程序
总经理带领资产管理部与受托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确定托管资格,按要求进行法人财产权的转移交割
(2)实施托管经营
受托方取得被托管企业或资产的相应权益后,严格按照托管合同的有关内容,对被托管企业或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工作重点
企业(属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并结合托管经营情况向受托方交付托管费
工 作 标 准
目标标准:通过托管经营,被托管企业或资产得到良性发展
考 核 指 标
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的及时性,即无延期情形
评价经营情况
执 行 程 序
(1)评价经营情况
资产管理部要对受托方的托管经营效果进行评价,并编写托管经营评价报告
(2)合同终止
托管经营期满后,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被托管企业或资产的法人财产权进行处置
工作重点
合理选择托管经营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工 作 标 准
参照标准:托管经营期满后的处理办法依合同约定有关内容执行
执 行 规 范
《拟托管资产评估报告》《受托企业调查报告》《托管经营评价报告》《托管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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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创新的关键一年。随着改革的到来,许多资质标准和规定将会日新月异。许多原来的资格证书将合并在一起,而一些将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建筑企业资质审查也是如此。需要改革的,一定要再改革,再创新。所以,请给我们介绍一下如何办理2023年建筑企业资质。
公司2023年施工资质主要内容: 1.公司名称 要申请建筑工程公司,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有一个好名字。名称的含义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公司的发展方向,也影响到公司的知名品牌。 2.申请营业执照 企业在申请建筑工程资质前,必须取得合理、合法的企业登记影响力,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检查,并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建筑许可证。 3.符合基本标准 拥有符合本法规定的财产;符合本准则要求的建筑工程师和其他申请注册的人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建筑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销售业绩。具备必要的技术设备。 4.提交申请 原材料准备好后,企业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当地建设规划部门提出申请,逐层审批。区建筑业管理方法单位经审批后报市建设管理部门。 5.现场复习 当地建委对申报公司进行现场审批,重点审批公司的企业人员、公司财产、项目销售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资质证书标准后出具许可文件。 6.公告 审批文件完成后,将资格证书予以公告。公示后,真实情况给予审批。审批合格证书后,等待领取合格证书。 7.获得一份盘问证书 经资质证书审批通过后,公司即可领取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无其他问题。 这些都是2023年建设企业资格申请程序。虽然目前还不能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但住建部近日发布了新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认为恢复资质申请指日可待。如果不清楚,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或者私信,让我们一起探讨!
摘要:在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力越来越大,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尤其计算机科技的进步,数据和信息以人兴化为本的目的,给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其中网上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尤其突出,使我们的管理方式发生巨大的改变。而线上资产管理系统,不仅需要在硬件上为人们提供服务,而且还可以省去许多时间去线下登记资产的出入库,既可以很好地方便使用,还可以随时随地的更新学院资产信息,更要在软件上为需要服务的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于是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系统便应运而生。
目前在本课题范围内,分析了管理人员对商品的管理现状和现有的用户对管理人员的服务的要求。首先根据以前的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的设计模块,总结出符合自己的技术,便于开发资产管理,选择基于springboot的框架开发的系统,将此技术运用于资产管理研发。开发工具软件选择eclipse ,数据库软件选择mysql服务器。本系统采用的是b/s模式,web方向的研发,还需要tomcat作为web服务器,来运行项目,另外还使用了spring和mybatis框架技术。系统具有专门的供用户使用的前台和专门供管理人员使用的后台。
在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系统的实现下,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信息化处理的优势,提高日常管理的处理速率。用户一方可以更好地享受信息化处理带来的便利。系统运行能够稳定且高效。并且人机友好程度能够显著提升。
关键词: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springmvc,b/s
abstract: in today's society of high-speed development, the labor force is more and more big,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nd, in particular the progress of computer technology, data and information to people xinghua for this purpose, provide high quality service, the online assets management especially for the school, make a big change to our way of management. online asset management system not only needs to provide services for people on the hardware, but also saves a lot of time to register the offline assets in and out of the database. it is not only very convenient to use, but also can update the asset information of the college anytime and anywhere. more importantly, it needs to provide necessary convenience for people who need services on the software. so the independent college asset management system came into being.
at present, within the scope of this subject, i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goods and the existing users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service requirements. firstly, according to the design module of the asset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previous independent college, the author summarizes the technology in line with its own, which is conveni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sset management. then, the author chooses the system developed based on the framework of springboot, and applies this technology to the development of asset management. choose eclipse for development tools and mysql server for database software. the system uses b/s mode, web directi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ut also need tomcat as a web server, to run the project, in addition to the use of spring and mybatis framework technology. the system has a special front desk for users and a special backstage for managers.
with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dependent college asset management system, managers can give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nd improve the processing speed of daily management. users can better enjoy the convenience brought by information processing. the system runs stably and efficiently. and man-machine friendliness can be significantly improved.
key words: online shopping mall;computerjava;springmvc;b/s
目 录
1引言 1
1.1开发背景 1
1.2开发意义 1
1.3研究内容 1
2相关技术 2
2.1 技术路线 2
2.2 mysql数据库 3
3 需求分析 6
3.1业务需求 1
3.1.1业务流程 1
3.1.2业务对象 1
3.2功能性需求 1
3.3非功能性需求 2
3.4运行环境 3
4 系统设计 10
4.1系统结构设计 5
4.2数据库设计 5
5 系统实现 29
5.1核心功能实现 12
5.2关键技术难点与解决 12
5.3编码规范 16
6 测试系统 29
6.1 功能测试 29
6.2 测试分析 30
6.2 测试总结 30
7 总结 32
参考文献 33
致 谢 34
论文内容基于该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的实现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系统的设计。主要有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的可行性分析、系统架构设计、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设计。
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主要设计的用户范围是:注册用户、管理员。每一个角色在系统中即可看作是不同的子系统,其所拥有的功能权限是不一致的。系统架构包括后台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以及应用程序。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主要有登录功能模块,资产出租、租用模块,管理员用户管理模块。
二是系统测试及结果分析。主要有用户和管理员登录功能测试及分析、资产调拨功能测试及分析、用户管理功能测试及分析。
并且根据各个方向进行了图表的设计和测试数据的完善。
本文主要研究了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相关理论和技术,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需求方案,设计并实现基于mvc设计模式的系统管理平台,整个系统采用jsp/ajax/springboot技术方案,按照b/s架构进行部署,对系统的体系结构、功能模块、业务流程、数据库等进行设计开发,系统主要分为管理员和用户两类用户,管理员部分包括:用户信息管理、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类型管理、资产调拨管理。用户部分包括:资产查询、资产出库、资产调拨、用户注册登录、资产出库、个人信息管理等。
根据资产管理的现状,独立学院资产管理web系统基本是资产管理的必备需求,现有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对于独立学院资产管理系统来说完全能够满足项目的开发和运营。所以,本课题所述系统具有充分的技术支持、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价值空间,值得进行开发。
由于技术精力等方面的局限,本系统还存在一些缺陷:
独立学院资产管理模块只是涉及到资产信息的增删功能,关于资产调拨资产的信息管理和权限管理后期会去完善。输入数据的约束不够强,与数据库同步有待提升。由于本系统是关于公司资产调拨资产和用户信息管理的,涉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系统中因技术和设计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可能被恶意攻击导致平台和用户利益受损,后期还应加强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性。
公司新设立,经营范围带有“不良资产处置服务”,企业名称是以“地区+名称+行业+有限公司”等组建而成,而行业选择的是“企业管理”行业,布局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公司设立详情参考如下:
拟设立:中某(地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字号名称自由搭配如以中字开头命名,注册资本建议区间是500-1000万人民币,具体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选择,企业类型所属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法人独资或公司控股。
经营范围参考:企业管理,资产清算、不良资产处置服务;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债权债务重组咨询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市场调查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等等。
(一)确保符合出资规定
1.公司成立的标志是取得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查实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是否符合出资的基本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 核查时需要关注的是 (1)对“非货币财产”的估价是否合理;(2)是货币出资不得低于30%。
4. 以“股权出资”是否符合条件?
(1)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且为中国境内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3)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4)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
5. 债权转为股权出资是否符合条件?
(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实际交易背景的借贷关系形成的债权、第三方债权等不符合债权转股权的规定。
6.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1)股权问题a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b.股份代持。c.特定机构持股。d.合伙企业股东。e.国企职工持股。f.国企及外资股东。g.红筹股权架构。h.股权对赌协议。i.股东变更。j.股东违法问题
(2)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以占注册资本的70%
(3)出资不到位的处置
a.出资不到位比例〉50%,公司股东存在明显不诚信或故意行为、提供虚假验资报告、股东和公司资产混同等,要求要求补足出资后运行三年。
b.出资不到位比例在30-50%之间,补足并运行一个会计年度。
c.出资不到位<30%,补足即可
7.是否存在出资不规范或出资有瑕疵
出资不真实包括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虚增出资资产价值、评估调账后转增资本、职务成果出资和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出资瑕疵包括出资方式不符合规定、出资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超标、货币资金出资比例问题、出资资产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关联股东资金占用、划拨土地出资、评估基准日之后出现亏损、出资资产来源不清晰、实物等非货币型资产未经过评估、出资未经过验资、出资不及时、设立方式与工商登记不符、出资手续不完善、出资与捐赠的认定、特殊用途资产折股及因汇率差异导致验资瑕疵。
(二)发行条件对出资的要求
1.《公司法》的要求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证监会发行条件的要求
①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②已被设立质权;
③已被依法冻结;
④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三)特殊的出资形式
1.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①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②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③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④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2.债权出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债转股”(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对某公司的债权转为对该公司的股权)。另一种是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对公司出资。从审核实践看,以对第三人的债权作为出资方式一直没有得到允许。而以债转股方式出资,一直都有案例。
3.可以债权转股权的三种情况
①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 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③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4.土地使用权出资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5.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一般来说,常见的知识产权出资形式包括: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工业产权出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其他科技成果权出资。
出资的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属于职务作品。
(2)是否属于与他人共同所有的技术成果。
(3)是否履行出资必需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验资、知识产权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等。
(4)用作出资的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比例是否超出当时《公司法》许可的范围。
(5)除关注已出资的技术外,从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角度,还需要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手里是否拥有与发行人业务密切相关的技术尚未进入发行人。
(6)关注知识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潜在纠纷,在尽职调查时要充分核查并予以披露。
6.出资瑕疵的常见情况包括
(1)出资到位时间瑕疵,包括未及时缴纳出资、未及时办理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权利转移或者交付手续;
(2)出资价值瑕疵,例如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出资额;
(3)出资权利瑕疵,例如以无权属资产、已设定抵押资产出资等;
(4)出资方式不合法,例如以劳务、对第三方债权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非货币资产出资方式出资、出资比例瑕疵(历史上《公司法》曾经对无形资产占比、现金占比等有过规定,出资时须符合当时的《公司法》规定)等;
(5)出资未履行法定程序,例如未验资或者验资不规范、非货币资产出资未评估或者评估不规范等。
7.出资瑕疵的解决方法主要包括:
(1)直接弥补(补足出资)。对于出资瑕疵,能够直接予以弥补的应该尽快予以弥补。例如,出资不到位的,应尽快到位;财务权利未及时交付公司或者办理产权转移的,应尽快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2)出资置换。对于瑕疵资产不能够直接弥补的,实务中经常使用出资置换的方式,例如将产权不能完成过户的土地房产、知识产权等使用现金置换。如果使用这种方法,应该充分考虑出资置换的原因、换出资产的瑕疵程序、换出资产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重要性程度及对公司业绩连续性的影响、对发行人财务税务(对原出资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折旧摊销等)的影响等方面。
随着东南亚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政府大力推广“一带一路”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国内企业和投资者去东南亚发展,其中,泰国就成了大家的首选之一。近年来,很多人选择去泰国注册公司,当地的经济也开始快速发展。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的角度,泰国的竞争优势有:对华友好;经济增长前景良好;市场潜力较大;地理位置优越;人工成本低于发达国家;政策透明度较高,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
泰国公司设立形式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类型,目前中国企业选择最多的是注册有限公司分类下的私营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合资和全外资公司,那么注册这两类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泰国合资/全外资公司的条件:
1.公司至少要有三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位发起人至少占1股;
2.至少需要有1名董事及1名审计;
3.合资公司(受限制的行业),必须由泰国人持大股,占股51%;
4.注册全外资公司(鼓励外国人投资的行业),必须拿到boi投资优惠证和泰国商业发展厅申请的fbc证,才可以正式营业。
5.需要有一个位于泰国本地的商务注册地址;
6.公司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后的15天内,出资公司全部股份的25%;外商持股
泰国公司需要至少25%注册资本入资,并提供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注册资本500万泰铢以下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金总额超过500万泰铢的有限公司须在注册之时或注册完成后15天内递交银行开具的注册资本支付凭据,以及在注册时或注册完成90天内出具资产投资产权证明、资产投资清单和价值清单、或资产使用合同。如不完成验资,商务厅注册部将在公司注册证明书第2页第1条明确标注:此公司尚未按投资注册规定提交可信赖的投资注册资本支付凭据。泰国公司注册资本转入的正规流程是:中国境内母公司向所在区域商务厅申请《境外投资许可》,获得批准后到外管局备案,再从中国汇出投资资金。
政企纠纷案例分析,因地方行政机关的征收土地收储行为导致企业失去上下游客户,而无法继续经营的,应该如何维权?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使得企业自身的利益受到了巨大的损失的,应该如何补偿?路永强律师结合具体的案例来为大家答疑。
随着我们楹庭律师所办理各类案件数量的增多发现,办理这些政企纠纷类的案件过程当中,有很多类似本案的这样的企业,虽然没有直接征收该企业,但是把该企业的客户,上游的公司或者下游的公司予以了征收或收储,导致该企业名存实亡。我们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遇到这类的案件还是挺多的。比如本案当中就是一个供水单位起诉了地方的行政机关。
因为他把所用水的企业全部征收了,导致该供水的企业就没有任何业务了。还有很多类似的企业,比如说选矿场予以了征收,那么采矿企业就面临巨大的问题。比如有的采矿企业因为高速公路的建设进行了征收,那就使得选矿的企业就面临着需要停产的状况。所以,这就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虽然没有直接对企业实施一些具体行政行为,但是,使得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这种情况应当如何补偿?
随着这类案件的增多,很多企业主感到很为难,行政机关并没有对企业下达任何书面的文件,也没有说要征收,能否提起补偿。很多企业主对这点无法确认。所以,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主题结合具体的案例简单分析一下。
某供水公司诉当地土地收储中心的案例,某企业主在1993年成立了塑料厂。1999年公司成立了工业园区。2000年,塑料厂就搬入了工业园区。2006年塑料厂注销了,早在2001年的时候塑料厂就成立了供水企业。2005年,供水公司正式成立,为工业园区的这些企业以及周边的村提供用水。
该供水公司也属于招商引资企业,为了解决当时工业园区缺少,以及附近的几个村用水的一些问题,然后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把供水企业引进到当地。
2023年,经过塑料厂的申请,县国土局与塑料厂签订了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收购的合同,对工业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地上物及其他附属物进行了收购。
供水企业认为,两个被告的行为使得供水公司失去了园区唯一的用水客户,公司资产不得不处于停滞状态,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收购行为违法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原告供水公司因此造成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补偿,总金额约500多万元。
该案例其实也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供水企业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比如ppp协议。一般地方的行政机关会为供水企业提供客户,但是本案因为整个工业区的调整,以及面临着整个规划的调整,整个工业园区的土地有可能要用来进行一些商业开发等等。随着规划的调整,这些企业逐步被收储、收购、拆迁。
因此,该供水公司就没有了客户。一审法院判决,供水公司起诉被告不作为,一是需要被诉行政机关有积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且程序上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二是基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条件。也就是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被动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的规定,有具体征收土地的职责,但征收必须是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土地收储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和总体规划。
但是,本案当中,土地收储中心与塑料公司签订的土地收购合同及双方意愿合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形成的这种收储行为,并不是实施的征收行为。所以,供水公司要求被告对资产征收不符合法律规定,确认违法。
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而被告没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因此并没有支持供水公司的诉讼请求。
供水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法院经过详细的审查,也查明了一些其他的事实。比如供水公司曾向相关部门提出过要求补偿。相关部门也作出过补偿方案,但是一直没有履行。
所以,法院认为,因为塑料公司与县收储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收回和房屋收购的合同,导致供水公司失去了唯一的用水客户,而不得不停产停业。鉴于该工业园区的供水设备基础项目是县主管部门招商引资的项目,2000年由县行政机关作出了关于水工程改造的请示的批复,将该项目调整为由上诉人实施并投资建设并承担偿还了转贷的义务。
现该项目因行政征收行为被迫终止,上诉人由此造成的损失,被上诉人依法应当予以补偿。收购及资产的申请报告,工信局也提出了相关的补偿方案,但被上诉人以上诉人的补偿申请未履行,一直未履行补偿的法定职责,因此被上诉人不履行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补偿职责违法。上诉人要求人民法院因其不作为造成的损失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但其补偿应当是基于其原来提出补偿申请的行为,而不是应当基于收储中心收储塑料厂的这种合同。
因此,法院认为,塑料公司与收储中心签订的收储合同与被上诉人不履行作出补偿职责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首先通过被上诉人补偿的程序予以解决。本案不宜直接审理。虽然高院在法律上直接认定了应当予以补偿,有补偿的法定职责,但是与本案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所以,法院最终撤销了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然后确认收储中心自判决送达三个月内履行对供水公司的补偿的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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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合众国(the united mexican states, los estados unidos mexicanos),位于北美洲南部。北邻美国,南接危地马拉和伯利兹,东临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西南濒太平洋。海岸线长11122公里。东、西、南三面为马德雷山脉所环绕,中央为墨西哥高原,东南为地势平坦的尤卡坦半岛,沿海多狭长平原。面积196.44万平方公里。人口1.28亿(2023年)。语言西班牙语,首都墨西哥城(ciudad de méxic o)。
墨西哥是拉美经济大国,《美墨加协定》(原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世界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同50个国家签署了自贸协定。工业门类齐全,石化、电力、矿业、冶金和制造业较发达。传统农业国,是玉米、番茄、甘薯、烟草的原产地。墨西哥主要出口原油、工业制成品、石油产品、服装、农产品等,主要出口对象国为美国、加拿大、欧盟、中美洲、中国等;主要进口食品、医药制品、通讯器材等,主要进口来源国为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
在墨成立公司主要步骤如下:
一、向墨外交部申请公司名称,以确认公司名称未被他人使用。
二、提供公司的目的、经营范围、人员分工和授权范围等事项,并在当地公证处就上述事项进行公证,从而形成公司章程。任何企业的章程都必须得到公证。一旦文件获得签名并呈交后,就等于完成了成立企业的法律程序。
三、到财政部登记,并取得纳税登记号(rfc)。外国股东需要留意的是,税务编号只能由墨西哥居民或公民申请。若您提前知道,就能通过授权书委任合适的人选,以取得税务编号。
四、如公司资本有外资成分,需持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等文件在经济部下属全国外资登记处登记,以确保受外资法保护。
五、到所在地政府财产和商业登记处登记注册,即表示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一般可委托公证处办理此手续)。
六、凭公证书和纳税登记号等文件在商业银行开设公司账户。由于墨西哥的税款只能通过墨西哥银行缴纳,因此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有墨西哥银行户口。
注册资金:墨西哥最低注册资本是5万比索,相当于2.5万人民币。无需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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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并收取费用的行为,确切来说属于金融公司。
注册金融公司基本要求:
1.注册公司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
2.股东人数应为1个以上:股东资额应符合相关要求。
3.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4.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以到工商服务大厅或者下载格式范本;
5.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
6.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后审批项目,均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活动。
二、注册金融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详细地址及业主身份证扫描件2份
2、公司股东身份证原件(如为自己注资,只需出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股东股权比例
4、企业经营范围(如有独特经营,新项目审批涉及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
三、注册金融公司流程:
流程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流程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流程三.申请印章。
注:准备好相应材料刻制印章申请。
四、收购资产管理公司
如果是想在特定的地方注册,而又不能新注册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收购了。收购公司主要是变更股权和法人,这会涉及到变更问题。具体根据公司注册地址在分析,政策随时在变!有需要可以咨询!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李过,女,汉族,1年4月12日出生,住辽宁省锦市隆台匀光街302,公民身份号码:2111031025,手机号码:15 32(代)。
被申请人岳过,男,汉族,16年2月15日生,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淇滨区管委家属院1号,公民身份号码:062111530.
被申请人李林,男,汉族,16年2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公民身份号码:321602211213。
被申请人李炎,男,汉族,12年2月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老君堂中街0号,公民身份号码:02020203.
被申请人李旋,男,汉族,16年12月3日生,住华州市二区建设东路34号,公民身份号码:0316120300x.
被执行人河南后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华州市水区农科路3号,联系电话:0321-55302。
法定代表人:岳过,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债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华州市水区农科路3号,电话:0321-5502。
法定代表人:岳过,总经理。
申请事项:
追加岳过、李林、李炎、李旋为 案的被执行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依据河南省华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2)豫1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向贵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贵院业经受理。
经查实,被执行人河南债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实收资本0元,被申请人岳过、李林为其24年5月设立时发起人,且均以货币出资、分期缴付,认缴额分别为岳过2200.万(0%)、李林300.1万(10%),共计货币出资30万元。
24年11月3日,债泰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确认李林将5%股份转让给李炎,将5%股份转让给李旋,即李炎出资150.05万元、李旋出资150.05万元,均认缴出资。
另因被执行人债泰公司系申请人债务人,且早已进行执行程序,已被列入失信名单中。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再有《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定尚未届至公司章程所规定缴纳期限的未缴出资股东缴付未履行的出资。
对于虽未届出资期限的未缴出资股东,按照以上三条规定,在公司处于解散清算、破产程序时,股东所未缴出资作为其向公司所负未到期债务,视为提前到期,需提前向公司履行,也即需向公司债权人代位清偿。以上三条规定的案件情形,“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均系前提条件。执行程序完全可以参照以上三条规定,在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即使股东未届出资缴纳期限,但仍继续适用《执行规定》第0条,将“出资不实”理解为“未缴纳出资”,追加变更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已认缴但未实际缴纳的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
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1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岳过、李林、李炎、李旋为被执行人,望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88人
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