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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7 21:23:01 热度:2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注册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

【第1篇】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

注册公司的材料和要求

1、 公司注册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明。

想想公司的名字,预先查一下。

2、 注册资本。

现在不需要实缴了,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填写注册资金,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3、 经营范围多类,经营的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4、 对于办公用房,需要根据营业执照办理要求选择已登记的办公用房。

如果没有合适的,可以选择代理公司提供虚拟地址。

5、 如果有场地,要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向房东索要房产证复印件。

6、 要提供股东身份证,和股东出资比例。

公司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1、 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章、

3、税务uk及发票

银行开户申请表、存款单、入户单、密码单、税务。

一些简单的资源介绍,需要可咨询

京工建设有限公司

中经医药有限公司

盛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齐鲁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东南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瞭望传媒有限公司

中寒集团有限公司

北大光华(天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国际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

【第2篇】清洁公司注册

点击头像沟通

全国各地注册文化公司流程和费用各有不同,如果您对于这些政策不是很清楚,麻烦您还是继续看完如下文章:

一、西安注册公司办理文化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文化公司名称尽量要三个字以上,两个字容易重名,不容易通过审核;

2.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照片;

3.全体股东出资比例;

4.提供的所有人员身份证必须满足18周岁以上并且没有相关违法违章信息,并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拟定的文化公司营业执照名称。

二、西安注册公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文化公司可参考:文化销售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文化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二手车经纪、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食品进出口、营利性特殊教育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仪器仪表销售、旧货销售、演出经纪、日用电器修理、消毒剂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鲜水果零售等。

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物业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力测功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数控机床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日用电器修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企业总部管理;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企业管理;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动物园管理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水族馆管理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集成电路设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防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电影机械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

配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铸造机械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

计算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畜牧机械制造;渔业机械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棉花加工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

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

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渔港渔船泊位建设;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成人情趣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洗车设备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非食用盐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动物笼具销售;粮食收购;日用口罩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

矿山机械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畜禽收购;化肥销售;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销售;木材销售;涂装设备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木材收购;饲料原料销售;渔具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乐器零配件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宠物销售;牲畜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宗教场所用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

信鸽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鲜蛋批发;地产中草药购销;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海绵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

自动售货机销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非食用冰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日用杂品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砖瓦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云母制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渔业机械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颜料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洗涤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

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玩具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藤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超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

超导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

三、西安注册公司办理文化公司注册如下内容要注意: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代办这步可省略)

四、西安注册公司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西安注册公司如何注册文化公司公司内容我们符老师就为您总结到这里,如果还有关于文化公司哪些不清楚的地方你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第3篇】装修公司注册流程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怎样办理?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首先需求满足第一个请求,那就是有一个契合运营范围的建筑公司,然后再是其他的什么程序。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来理解一下与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相关的有关内容,希望能对从事建筑行业的各大企业有一定的协助或者作用。需要装饰装修施工资质可以私信小编!

装饰装修施工资质怎么办理?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有四个步骤,分别是注册建筑公司、提出资质申请、审核资料上交和领取施工资质证书,详细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办理流程如下:

1.领取停业执照

申请装修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停业执照。

2.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二级装修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

3.停止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停止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能否契合资质规范。契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材料上报

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依照属地管理的准绳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停止公示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资料停止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停止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地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6.领取证书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总而言之,申请装修装饰资质需求经过的步骤是:领取停业执照、提出申请资质、审核批准、上报、公示、最后领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办理需求多长时间

1、当企业所要申请的资质资料准备齐全之后,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资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议,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3、在审批过程中,需求有关部门评审的,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需求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装修资质办理有哪些留意事项

由于建委颁发的资质是公司的实力凭证,是公司对外宣传最有力的手腕,资质等级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客户对你企业的信任水平。新成立的装饰装修公司没有业绩,不能直接办理一级资质,能够先办理三级资质,日后再渐渐晋级,假如企业各项人员配置过关的话倡议直接办理二级资质。

【第4篇】3亿资产管理公司注册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商讨案件办理

37亿余元资产拟注入上市公司,消息一出,该公司股价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一起曾在资本市场备受瞩目的重组大案,一只曾让投资人青睐的重组概念股,却是犯罪分子精心打造的骗局,导致股价“过山车”式波动,让众多股民损失数百万元,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今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入选。近日,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此案的来龙去脉,由此也彻底揭开了这起“忽悠式”重组案背后的证券财务造假犯罪真相。

借壳上市

重组资产泡沫破灭

1973年出生在四川广元的郭某军,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郭某军早年一直在医药销售行业工作,2007年3月,他来到杭州创业,成立了浙江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和办公设备批发、零售等。2023年,郭某军又创办了浙江九某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某集团),主营业务为后勤托管服务,郭某军也被称为“后勤托管理念的创新者和实践者”,他还因此当选“2023年浙江年度经济人物”。

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和知名度的提升,作为九某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郭某军开始活跃于资本市场。2023年初,郭某军准备“借壳上市”,进一步扩张公司业务,提高行业占有率。同年5月,在某证券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九某集团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鞍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某股份,系上市公司)开始接触重组事宜,并达成意向,预备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此前半个月,股价一直在低位横盘的鞍某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已停牌。

同年11月14日,鞍某股份复牌,并公布重组方案:九某集团计划作价37亿余元置入上市公司。受此利好刺激,在公司复牌后的17个交易日内,在同期大盘走势低迷的情况下,鞍某股份股价却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12月18日,更是冲上了87.79元的历史高位,涨幅逾200%,投资者蜂拥而入。不料,此后该股的走势却令投资者大跌眼镜。

2023年5月19日,鞍某股份资产重组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然而短短八天后,中国证监会就对鞍某股份下发《调查通知书》,称因鞍某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一时间,鞍某股份股价暴跌70%,九某集团与鞍某股份的“重组大戏”就此收锣。

原来,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九某集团存在虚增收入、虚构银行存款等违法行为,九某集团及鞍某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对九某集团罚款60万元、对郭某军等3人分别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郭某军作出市场禁入决定,同时对鞍某股份等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此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鞍某股份,提出民事索赔要求。

同年11月16日,因涉嫌犯罪,中国证监会向公安部移送相关犯罪线索。此后,公安部将此案交由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2023年1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以九某集团、郭某军等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杭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引导侦查

全面把握证据体系

“本案涉及非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信息的刑事处理,类型新颖、事实复杂,又没有先例可供参照。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明确了此类案件的构成要件和追诉标准,但是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具体问题上,仍然缺乏可参考的案例样本。”初次接触此类型的案件,杭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海峰和他的办案团队都感到十分棘手。

为了准确理解案情,拿到案件材料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员联系,详细了解案件侦办情况。

九某集团为什么要虚增业务收入及资产?在把握案情后,办案检察官决定把审查方向聚焦在九某集团的违法目的、虚增资产的手段、资金流转情况以及鞍某股份与九某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相关投资人起诉九某集团的民事判决情况等问题上。“只有搞清楚行为人的目的和行为方式,才能明白其基本的行为逻辑,从而更好地指控犯罪。”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然而,公安机关移送的207册卷宗材料、35张电子数据光盘,其中大量的审计数字及会计术语,给办案检察官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为了跨越这道门槛,办案检察官查阅大量相关司法解释及论文材料,恶补财会专业知识,并积极与证监会深圳专员办保持沟通,针对涉案的大量专业术语理解、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以及证据转化等问题进行深度交流。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案件的细节和侦查重点,积极引导案件侦查。经过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了针对九某集团虚增净资产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发票及会计凭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说明等证据,从专业角度证实九某集团通过财务造假方式来虚增资产的事实。

那么,九某集团究竟是通过何种手段将所谓的37亿元“有毒资产”溢价包装成价值优良资产的?

原来,2023年至2023年期间,为实现“借壳上市”等目的,九某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某军及其妻子杜某芳、总裁宋某生以及财务副总监王某等人,组织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与他人签订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利用资金循环虚构银行交易流水、改变业务收入性质等多种方式,虚增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23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九某集团涉嫌虚增2023年度、2023年度、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公开披露的当期营业收入的6.93%、27.65%、38.49%。

由于虚增业绩导致集团的应收账款太多,为掩饰3亿元虚假资金缺口、美化财务数据,九某集团通过外部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于借款当日或次日通过将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并通过承兑汇票贴现的方式将资金归还借款方,从而在账面形成并维持3亿元银行存款的假象。

九某集团在与鞍某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向鞍某股份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鞍某股份于2023年4月23日公开披露了重组对象九某集团含有虚假内容的2023年至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证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九某集团有组织地进行大规模财务造假、虚构银行资金流水、向上市公司提供有虚假记载信息的层层欺诈包装一一被揭露出来。

精准定性

非上市公司信披造假

九某集团并非上市公司,其是否属于“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其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161条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查清案件事实后,此案的关键问题又摆在了检察官面前。

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办案检察官仔细研究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条款。“我们发现,虽然当时施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已经通过后续条款明确义务和责任的方式将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纳入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办案检察官介绍,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则要按照“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的情况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虽然九某集团不是上市公司,但是作为与上市公司鞍某股份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属于“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

很显然,九某集团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虚假的以及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未按照规定披露。而在九某集团的造假行为被揭露后,鞍某股份股价大幅异常波动,造成鞍某股份投资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212.27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审计,九某集团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的62.63%以上;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是其实际净资产的3.35倍,毫无疑问已经达到够罪标准,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至此,该案的来龙去脉得以查清,相关法律适用难题也得到了破解。

“非上市公司有组织地进行大规模财务造假、虚增公司业务收入及现金资产,并向上市公司提供有虚假记载的信息,既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损害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办案检察官表示。

罚当其罪

精准追究“关键少数”

“虽然九某集团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但是并不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责任。”对于检察机关最终的追诉对象是郭某军等自然人而非九某集团,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作了说明。

由于上市公司等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所涉利益群体多元,为避免中小股东利益遭受双重损害,刑法规定对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只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参考了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检例第66号)》,该案例的指导意见指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同时,要做到准确追责,该案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明确直接负责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人员分工。”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为避免仅凭供述进行主观归罪,检察官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综合评判上。“郭某军的妻子杜某芳曾辩称自己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对财务造假不知情,但是调取的书证显示,在集团付款审批流程中分管领导审批一栏明确写明杜某芳为分管领导,结合杜某芳与郭某军的关系,以及其账户被用于转账的事实,加上同案犯的指证及相关经办人的证言,能够证明其对财务造假知情并积极参与的事实。”办案检察官说。

“郭某军多次召集九某集团及各地子公司高管,给每个人下达指标,让他们寻找客户配合公司通过虚增业绩资金走账等方式,达到公司的业务目标值,并指使杜某芳、王某等人使用九某集团以及关联方资金为业绩造假调拨资金、提供资金支持。”检察官介绍,作为公司的实际拍板决策人,郭某军负责财务造假的决策和组织,为了达到上市目的,他强制要求公司员工不论采取何种手段都要完成集团布置的业绩指标。

在郭某军的指示下,宋某生具体实施虚增业务行为;杜某芳负责安排、调拨九某集团及关联方资金,并利用其个人银行卡为九某集团过账、伪造业务回款提供便利;王某为虚增业务提供财务支持,并在账面上造假配合上市。

九某集团犯罪嫌疑人的组织分工明晰后,检察官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了区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量刑建议。

2023年6月19日,检察机关以郭某军、宋某生、杜某芳、王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提起公诉。

2023年1月15日,杭州市拱墅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某军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宋某生、杜某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该案是检察机关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积极落实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有力探索。检察机关充分认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过依法惩治此类违规披露行为,强化证券期货类案件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犯罪,引导相关市场主体提高证券合规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保护‘绝大多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正常有序健康发展。”张海峰深有感触地说。

来源:检察日报

【第5篇】网络科技公司注册

今天泽泽就介绍一下连连科技,为大家解答连连科技常见问题。

连连科技在虚商中是第一批拿到工信部颁发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运营试点资格的11家中资民营企业的企业之一,获得了虚拟运营商牌照。

连连科技一证多少张?

连连科技注册卡目前一证4张,一天可以实名2张

连连科技注册卡入网年龄多少​和客服如何联系?

1.18-80岁都可以入网

2.在公众号直接联系,然后等接入或者拨打10030

连连科技注册卡如何是实名​?

连连科技公众号<<便捷服务<<卡号激活,然后跟着步骤来、

如何查询实名进度?

连连科技公众号<<便捷服务<<网上营业厅<<查询

直接呼叫客服查询

注册卡为什么没有网?

一般没有实名都不会有网,3g 可能是欠费,或者没有激活成功,需要二次实名

连连科技查询被强停是为什么​?

欠费

违规,如拨打电话,私发11位号码短信

拿到规定的区域外使用

连连注册卡为什么实名不通过?

1.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如照片模糊,反光。

2.活体验证时和身份证信息不匹配

3.已被连连科技或者联通拉黑的人

实名​后要等多久?

一般情况半小时可以通过,特殊情况12-24小时内

【第6篇】上海企业公司注册

上海注册公司流程简化,自从2023年4月1日上海公司注册登记正式启用“一窗通”企业开办平台以来,注册公司全程自动化处理。要核名必须准备好所有注册材料。 按照“一窗通”公司注册流程,核名顺利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即可拿到营业执照。

通过一窗通企业开办平台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企业名称:xx公司

以上海注册公司为例,公司名称组成机构按照(地区+字号+行业表述+公司类型),查名一次性通过机率比较小,建议创业者准备5~10个,以防万一,行业表述依照公司情况而定,公司类型也是同样的道理。“一窗通”企业开办平台有一个特色,就是当你输入 字号+组织形式以后能够把相似的企业名称给予提示,这个无疑是让核名变得更加智能化,简单化,大大降低了成本。

2.注册资金:xx万;

注册公司资本目前是认缴制,具体金额根据行业需求来定,也可以跟股东商议做决策,一般建议100万以上,否则像网络公司这样的互联网许可证都办不下来就麻烦了!

3.注册地址: xxxxxxxxxxx;

注册公司地址分为实际地址,和虚拟注册地址。实际的地址由创业者租赁写字楼或者商品房有门牌号(住宅不可以作为注册地址)。一些代办机构目前可以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在自贸区内的企业需要实际办公地址哦。

4.注册地址房产证编号:xxx;

填报 “一窗通”时需要填列此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5.法人:准备好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实名制的手机号及企业邮箱;

手机号需要特别注意,要实名制,法人本人的才行,以免后来带来不必要的审核麻烦。

6.监事股东: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同法人(上海的比较严格)。

7.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出资比例;

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可以一人占比100%或其他自由分配,法人可以不占股份,监事也必须设立。

8.固定电话: 021-xxxxxx,上海的企业最好是上海的固话;

9.经营范围:xxxx;

除了本应设立的几个经营范围,也可以多选几个相关的经营范围,这样做的目的是以后万一需要了不再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同时经营范围反映了公司的业务水平,太繁杂了也会影响客户对企业经营的专业性重新做评估。

10.财务人员: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同法人;

公司财务人员的信息填报,电话一定要实名制,否则以后收不到验证码就没有办法办理税务事项,联系不上税务有可能会被专管员老师抽查,这个必须知晓。

11.税控服务商(航天/百旺);

选择税控服务商,2家公司无差别,哪个方便就选哪个吧,金税盘报税系统需要准备一个,发票针织打印机也需要。

12.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网点;

提前确定好开户银行信息,“一窗通”需要填写银行的详细网点及联络员信息,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会,预约的开户行工作人员会给办事人打电话,约定开户事项。具体每家银行优惠政策,需到网点咨询。

13.银行预约办事人员:所需材料:身份证号码及电话。

此人员为公司去开户的员工

以上为上海注册公司新政策后需要的大部分材料,创业者准备好这些材料,办理公司已经成功了一半。所在风险就是投资者有没有被拉入异常,有没有不良记录等,工商还是需要核实的。

上海一窗通办理企业注册流程图

开办好企业以后需要每月按时报税,不管有没有经营收入都必须走这个流程。另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3万以下免收税,选好自己公司的类型可以节省很多开支,创业者异地经营注册上海公司,必须找一个上海的代理记账公司代办税务、账务更适合,因为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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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上海自贸区公司注册条件

上海注册公司可以用虚拟地址吗?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是否合法?

什么是虚拟地址?

虚拟地址,叫做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托管,又叫挂靠地址。虚拟地址是给你提供注册房号注册,但是没有实体办公室,它的功能只是工商注册。简单地说虚拟注册地址也就是不需要租办公室注册公司,但是提供地址注册公司。

在注册公司时,我们不需要自己再去租实地办公地址也能注册公司,只需虚拟地址挂靠,有了它我们就可以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虚拟注册地址怎么获得?

上海注册公司常见的获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第三方工商代办进行公司注册,不但提供各种注册地址,还提供公司的记账服务,第二种是目前市场上也有很多孵化器地址。不同地址价格不同使用要求不同,如果是免费的挂靠地址公司注册完成后,需及时租赁新的办公地址,并到工商局进行备案修改。

虚拟地址可以注册公司吗?

虚拟地址是可以正常注册公司的,虚拟地址并不是虚假的地址,虚假的地址不能用于注册公司,所以这两个并不是一回事,只要是正规的虚拟地址都是合法的。虚拟地址都是真实存在的,是经过工商局备案的,并且费用相对较低。比较适合一些初创时期规模不大的公司,适用于不需要实际办公地址的创业者。

虚拟地址注册公司符合要求吗?

虚拟地址已被工商、税务等部门备案,企业可以放心使用!虚拟地址经国家批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便企业前期顺利运营,节约成本。有虚拟注册地址的企业不用担心被税务和行业部门

查,可以放心经营!

虚拟办公地址注册公司是否合法?

是否合法安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正规的虚拟地址是合法的。政府机构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的时候,准予一些虚拟的地址用于这些创业者登记公司使用,比如商务秘书,自贸区虚拟注册地址,所以这种地址注册的公司是正规合法的,工商和税务都认可审批,执照也有效。只是后续工商或者税务根据检查的需要,会要求企业备案一个实际经营场所。但这些虚拟注册地址,只能用于公司注册,不能实际办公。

市场上一些资质较差的代理公司,会提供一些不正规的虚拟地址,对公司的安全埋下隐患,因此在选择代办公司时,尽量选择大型正规的财税公司,比如好助手。

哪些类型的企业可以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类型的企业都可以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虚拟地址是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创业的优惠政策。一般新的中小企业都会用。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呢?

虚拟地址首先适用于不需要实际办公地址的企业,在注册公司时可以使用到。如果企业需要在外地发展业务,但是不需要在当地办公,也可以使用虚拟地址。

以下这些都可以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1、申请一般纳税人公司;

2、新设立的公司都可以用虚拟地址注册;

3、公司地址发生变更,也可变更为虚拟地址挂靠等;

4、开设分公司,没有地址则也可以选择虚拟地址注册。

在上海选择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

1.速度快:注册执照更加快捷,与实地注册相比,无需反复核验地址资料、租赁合同、场地图。整体流程更加方便简单,操作起来也更加容易。

2.成本低:注册公司价格比较低,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节省了公司前期的费用支出,不用线下实际租赁办公地址。虚拟地址属于各个招商园区,由政府部门审批允许,只为企业工商注册而存在。开公司经营需要实际办公地址,我们去租的话,就会产生一些租赁费用,而想要一个办公室或者写字楼去获得注册地址,费用要在几万元左右,甚至更多!

3.合法性:不用担心税务管理和行业部门的核查。现经国家批准,虚拟地址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便了前期企业的顺利运营,同时也为企业节省了一定的成本。

4.政策扶持:上海很多地方区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者入驻,往往制定了一些税务优惠扶持政策,这些地址一般集中在郊区,例如奉贤、崇明、临港自贸区。能够为创业者省下一笔不小的税费。

5.便捷性:后续万一遇到实际经营地址迁移的情况,实际地址注册的公司,执照需要办理迁移手续,而虚拟地址注册则没有这方面顾虑。

【第8篇】申请公司注册

如果你想注册公司,就需要准备好所需资料。否则资料准备不齐全会导致注册失败。为了让大家都成功地注册公司,安财猫小编在这里整理好了注册几类公司所需的材料和流程,跟着一起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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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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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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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公司住所证明;

(1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6、申请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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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和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注册公司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islogin=false),找到相应条目并点击申请,过几个工作日便知道结果。

注册公司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所需资料又多又杂,有一点差错都可能会注册不成功。想注册公司,还是找专业人士安财猫帮你解决吧。

【第9篇】英国公司注册要求

英国公司注册其实很简单,大致流程是:取一个英国公司的名称——准备英国公司注册的申请资料——递交英国当地办理注册——英国公司注册成功。 下面,八戒根据多年的客户经验,详细解答如何注册英国公司。

一、先取一个英国公司的名称

英国公司是英文名,不支持中文,政府对注册英国公司名的要求很少,一般其明确指出要避免使用的是

有关皇家用词,如royal, king, queen, prince等;

有关严肃的政府用词,如:government, british, britain等;

有关社会福利组织用词,如:charity, organisation, unverisity等。

二、准备英国公司注册申请的资料

1、英国公司名称(建议3个,以供查册备选);

2、英国公司股东/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扫描件);

3、注册资本:注册英国公司需要的注册资本标准为10,000英镑,分为10,000股,每股为1英镑,无需验资到位。

4、股东及董事要求: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5、注册地址要求: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英国(猪八戒洋骠驹可提供英国伦敦注册地址)。

三、备齐资料后,递交英国当地审核英国公司注册 现在国际依旧有疫情,出一趟国不现实。

如果你人在国内,建议找专业、靠谱、大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英国公司注册。而且注册的费用,比你亲自去一趟英国的飞机票还便宜,既省事又划算。

最后,英国公司注册成功 现在互联网发达,注册成功后,也不用担心怎么获得营业执照证书,都是直接邮寄到你手中。注册成功后的全套公司资料文件包括:

1、英国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组织大纲及组织细则2本;

3、股票一张;

4、1个签字章,一个小圆章 ,一个金属钢印印鉴;

5、in01ef表格; 6、会计师核实(核实in01ef,章程,证书)。

如果你有任何疑问,可以私信联系我

【第10篇】北京科技类公司注册

个人经历和体会,算不上指南,但可以用来做参考。整个过程现在才刚刚开始,目前仍然不清楚结束日期在哪儿,一步一步来吧。

注册公司首先要起名字和进行名称审核,起名字自己解决,名称审核由工商局进行。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名字可用,比如不能重名、不能使用某些字词等等。在起名前最好研究一下工商的网站,说明了公司名称的构成,并列举了一些起名的规则,或者叫“原则”,因为当具体到自己的情况的时候仍然不能判别名字是否可用(好像有点儿废话了,否则还让人家工商职工帮你审干嘛)。但这就是所谓的“做功课”,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能够起一个好的、能用的名字,同时,很明显的能够缩短整个公司注册过程消耗的时间。名字最好一次多起几个,如果都能够作为公司名称的话,那么将使用第一个不与别人重名的名称。多起候选名字的目的也是为了节省时间。

名称起好了,还要确定办公地点所在的区县。因为名称审核材料是提交给区工商局,所以不确定这个也就无法确定哪儿的工商帮你审核名称。另外,办公地点所在区也要填写到名称预审材料上的。所以,推荐的方式是先找办公用房,基本确定了或者签了租房合同了,再开始名称审核。否则,一旦名称审核通过了,而你又无法在提供的名称审核的材料上注明的区找到合适的办公用房就比较麻烦。比如还没找房子就进行名称预审,表格上填的是东城区,而且名称审核通过了。但发现无法在东城区找到合适的办公室,那么这时候就比较麻烦。可以去别的区,重新起名进行名称预审。或者,等6个月后已经通过预审的那个名字自动失效再用同样的名字去别的区进行名称预审,但都浪费时间了。所以推荐先找办公室,在进行名称预审。

签租房协议的时候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租房协议中“房屋坐落”这一项,一定要写全了。最好写全省、市、区、街道、门牌号、房间号。因为将来的执照上会以全称的方式写明租的是哪个房子,如果在租房协议中写的是一部分地址(比如只写了大厦的名字和房间号),那么结果就是租房协议中的地址和执照上的地址不一样,在办手续的时候肯定需要改。还有一种情况是有可能工商局在发照的时候,会以他们的方式在执照上打印公司地址,可能会和租房协议上的地址有差别,这时,只能和出租房商议修改合同上的对应内容,以保证两边一摸一样。修改的时候,一般把原来的划掉,写上新的,然后盖章就行了。

实际的名称预审在工商局,一般有办事大厅什么的,进行。最好所有股东都带着身份证到场。先领表,然后填表,所有股东签字,再排队提交表格。这里有个问题在于“所有股东到场”,我仔细的看过工商局提供的材料,似乎并没有注明这一条。但我去预审名称的时候确实工商的工作人员查看了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件(从这一点上看,应该是‘带齐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件’,但即使是这一条,工商的材料商仍然没写,或者我看漏了)。但从节省时间,避免意外的角度来看,最好所有股东(带着身份证件)到场或者至少办理人带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件原件。另外,不少办事大厅都像银行似地,搞了拿号排队系统。我去的办事大厅,上午没办成业务的号午休后作废,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最好是在下午去办,在上班前半小时去拿新号,估计应该比较靠前。如果提交的材料不需要修改,那么工商的工作人员会当场告诉你第一个可用的名称,就是审核通过的名称,其它的就作废了。如果对材料进行了小修改(材料不退回,当场改),还会让你在改掉的内容上面按红手印。正式的名称预审通知书是几天后由经办人带着身份证件去工商领,一般就是预审的地方。也就是说,哪个名字可用会当场告诉你,但正式文件要在几天后给你,我想是工商内部还需要走一些流程吧。

现在也有进行网上名称预审的,就是通过网络提交名称预审材料,经工商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最后没问题了,就可以去工商局进行实际操作。我没完整的走过这个过程,因为反正都需要去工商提供材料。但网上提交材料的优势也非常明显:你不用因为材料的反复修改而一趟一趟的跑过去。

名称预审就这些了。说点儿题外话。地球人都知道现在有好多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一般的,不垫资,双方配合好的话,大约1个礼拜左右就能做完公司注册手续。总花费(包括代理费、注册过程中工商、税务等收取的费用),一共2000块吧。倒也不算贵。当然,更主要的可能是以前办这些手续过于复杂,要跑多个部门,而这些部门又都不在一块,不熟悉的人要花很多时间,所以帮人办这个手续也逐渐发展成为一项专门技能,可以用来挣钱了。现在的情况,从我目前的经历来看应该还算好,一个办事大厅,很多政府职能部门都在里面有办公区,你就在这屋里的各个办公桌前转吧。自己提前做点儿功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反复的可能性。

一般提交了名称审核申请书,如果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也有可用的名字,那么,工商的受理人会直接告诉你预审的结果。我感觉这里面还是有点儿门道的。因为受理人会以征询的方式告诉你“某某某名字可以吗?”。这其实是个问题,而且第一次问的时候,一般就是说的预审书里面的第一个可用的名字。从形式上看,应该允许不要这个名字。当然,我想大部分人和我一样,心里念着阿弥陀佛就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可以。然后,你的公司就此有名字了。

名称审核的结果会当场告知,但正式预审通知书会在3工作日之后才发,需要申请人(也就是提交预审材料的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去领。领完了就可以进行后续工作了。

领到了名称预审通知书后,拿着直接再从工商那儿领一个企业设立申请书。回去填好,然后找办公楼的房东签字盖章、贴上房产证的复印件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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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杭州代办公司注册

近几年很多夫妻想自主创业开个小店,初来杭州又不知道该怎么跑流程,下面我为大家详细聊聊

一、注册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核名,也就是店的名字:行政区+商号+行业性质+组织形式。例如,杭州西湖区钱塘街道辉辉烧饼店。为了防止重名,可以多想几个好名字。

2.注册地址。这个地址可以在先租赁好实际店面后,拿着租赁合同去工商局备案,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财务公司帮你挂靠地址,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在没有选择合适店面时先把工商执照注册下来,同时在后期退出时付出的费用也会比较少。

3.确定经营范围。这个好理解,做什么东西就按照类目填写就行,要注意的是一些特种行业类目或者需要相关资质的,就不要盲目添加,以免增加无谓的成本。

二、注册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合同

3.照片2-3张(现在市明中心和工商局一般都有)

4.行业要求规定出具的一些证明(以工商所要求为准)

把这些材料都收集齐,就可以去工商所申请注册工商个体户,到那里排队等候办理即可。如果为了节省时间,可以选择代办公司去帮忙处理,免得自己跑。很多人经常会因为这次少带了个材料白跑一趟,费时又费力。同时注册下来后,还要做税务登记,这时候选择专业的第三方财务公司就很有必要了。

以上就是在杭州想开个小店注册需要注意的流程!~

【第12篇】新公司注册流程

1、确认公司名字,选择公司类型)比如,成都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确定注册资金

3、确定股东、法人、监事、财务负责人

4、确定注册地址

5、提供股东、法人、监事、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或者1:1扫描件

备注: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第二步、银行开户

需要提供资料:1、执照正副本、2、公章、财务章、法人章3、法人身份证原件、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4、公司章程、5、占股超过25%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开户(医保开户)

需要提供资料:1、执照正副本、2、公章、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4、开户凭证5、所有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

备注:社保户不能开空户

第四部、税务报到

需要提供资料:1、执照正副本、2、公章、3、法人身份证原件、开户凭证5、银行扣税协议

备注:负责人人脸信息采集,税务报到可以现场也可以选择网上办理

如有不清楚流程的可以私信问我哦~~

【第13篇】运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将现行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全覆盖”制度,调整为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减轻驾驶员负担。

(二)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依据2023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调整范畴,明确了对两类人员知识、能力及考核要求。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相对人。

一是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将从业资格考试由定期组织调整为根据申请人申请组织,考试成绩公布时限和颁发资格证时限均由10日压减至5日,并要求计算机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推进考试更加快捷、灵活、便利。

二是补充完善4.5吨及以下危货驾驶员准入制度。取得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之一,但因为4.5吨及以下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已取消,可能导致部分人员无法满足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准入条件。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补充规定从事4.5吨及以下普货运输的驾驶员可直接申请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三是优化从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推行证件电子化、管理信息化,推进管理数据共享,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服务效能。

(四)落实不合理罚款清理要求,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根据国务院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部署要求,降低对普货运输驾驶员无证经营的罚款数额。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道路运输经理人和”修改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删去第六款。

三、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删去第三款。

四、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五、删去第八条中的“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和“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六、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七、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修改为:“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了解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等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八、删去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的“及复印件”。

九、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除外)”。

十、将第十八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受理考试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安排考试。”

十一、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实施计算机考试的,应当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十二、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并推进档案电子化。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等。”

十三、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中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第四十八条中的“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十四、将第二十四条中的“式样见附件3”修改为“纸质证件和电子证件式样见附件3”。

十五、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删去第三款。

十六、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推广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进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共享,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动态资格管理和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协同办理。”

十七、将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申请转籍的,受理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查询核实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信息后,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并建立档案,收回原证件并通报原发证机关注销原证件和归档”;删去第四款。

十八、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归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等信息。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相关信息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的依据。”

十九、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十一、在第三十八条后增加“不得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二十二、将第四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四、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驾驶道路货运车辆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二十五、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条,删去其中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七、将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中的“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统一修改为“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

二十八、将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附件1中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十九、在附件3中增加“(二)电子证件式样”。

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23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技能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标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技能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了解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等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除外);

(四)相关培训证明;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明;

(三)相关培训证明。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受理考试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实施计算机考试的,应当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并推进档案电子化。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等。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 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纸质证件和电子证件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推广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进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共享,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动态资格管理和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协同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申请转籍的,受理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查询核实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信息后,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并建立档案,收回原证件并通报原发证机关注销原证件和归档。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归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等信息。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相关信息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五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不得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三十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运车辆的。

驾驶道路货运车辆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二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号)同时废止。

【第14篇】货运公司注册

2023年9月6日国家交通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货运平台的《暂行办法》,至此无车承运人以新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那么网络货运具体做了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网络货运平台申请、网络货运平台运营等相关方面进行解析。

网络货运资质申请

(1)企业要想取得网络货运运营资质,需要具备相应线上服务能力:

a.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icp)

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指出从事网络货

物运输的企业经营者需要申请icp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b.三级等保

需要取得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流程如下: 定级报告--->备案材料---->等保评测---->网安备案

c.对接省级监管平台

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d.具备健全的功能和制度要求,具体如下:

1.信息发布(网络货运平台应具备车源货源管理,信息发布、修改、推送等功能);

2.线上交易(线上组织运力,整合资源生成电子运单,完成线上交易);

3.全程监控(运输轨迹全程跟踪,证件到期提示,违规行为报警);

4.金融支付(具备核销对账、交易明细查询、生成资金流水单等功能);

5.咨询投诉(网络平台应具备咨询、举报投诉、结果反馈等功能);

6.在线评价(网络平台应具备对托运、实际承运人进行信用打分及评级的功能);

7.查询统计(网络平台应具备包括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信用记录等统计功能);

8.数据调取(网络平台应具备交通运输、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调取数据的条件);

(2)申报流程:

网络货运经营者发起申请--->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初审后发起复审--->交通主管部

门复核通过---->取得网络货运资质;

网络货运平台运营

当企业取得网络货运资质以后,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如何将现有线下业务整合到线上,如何做好后续运营,这将直接决定平台未来盈利能力甚至生死。

(1)利用税务洼地,占领利润高地

截止目前,全国多个省份都已陆续出台网络货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与网络货运企业最大的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政策抢占利润高地。

(2)增加抵扣进项,降低综合税负

运营企业可通过对接etc、加油站等来取得过路票和油票,通过为司机提供代开服务取得劳务票等进行税务抵扣,最终达到降低企业综合税负的目的。

(3)开辟车后市场,打造多元化盈利模式

网络货运平台可采用分销模式为车辆提供周边加油站加油、汽车修理(轮胎销售)、车辆保险、润滑油等更加便捷的车辆后市场服务,打造多元化盈利模式。

阿帕网络技术是项目咨询、技术开发、实施培训、运营辅导为一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商,在物流行业深耕多年,已服务上万家物流企业。在网络货运方面申请及运营方面更是有着成熟的经验,已帮助数十家企业在物流发展的道路上高歌猛进。

【第15篇】医疗器械二类公司注册

陕西省企业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条件与流程,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办理备案。第三条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第九条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第十条 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应当遵循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十一条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当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应当包括临床试验报告,但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八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第九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第十二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注册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完成技术审评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评意见。

第十三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对进口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技术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六条 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注册检验。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注册检验。注册检验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注册检验合格的方可进行临床试验或者申请注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十七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医疗器械注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十八条 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通报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第二十二条 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未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申请人可以在申报注册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 陕西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8]102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申请开展行政受理、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技术审评等注册工作,并按标准收取有关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首次注册费 66521元 变更注册费 27846元 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 27625元

注: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确定的注册单元计收。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的,不收取变更注册费。

陕西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办理流程图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流程图

陕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目录

2、陕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3、证明性文件

4、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5、综述资料

6、研究资料

7、生产制造信息

8、临床评价资料

9、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两份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一致的声明一份

11、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无

12、产品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

13、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清单

14、符合性声明(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声明,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要求的声明,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药典要求的声明,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5、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申请表

16、授权委托书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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