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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公积金支持线上线下提取,除了前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业务办理网点提取外,申请人还可使用“郑好办”app,或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办理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2、郑好办app提取流程:下载登录“郑好办”app,点击左下角“城市”;在“城市”页面中点击“一件事专区”—“公积金一件事”;刷脸认证后,选择相关公积金提取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办理流程,系统自动获取登录用户的公积金账户以及绑定的银行卡信息;选择是否修改银行卡,操作完成后申请信息发送至公积金业务系统,等待后台处理即可。
3、郑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并且支持通过手机“郑好办”app或电脑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官网(www。hnzwfw。gov。cn)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公积金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1、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准备的基本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且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公积金龙卡等,已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一)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收据)。
(二)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购房发票或收据(开具时间应在两年以内)。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共有人无需提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商转公积金贷款用户,需要满足公积金账户开户及连续缴存时间大于6个月,并且是在正常的使用状态。
2、商转公积金贷款用户收入稳定、工作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必须取得产权证。
3、用户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并且取得原商贷银行同意。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贷款,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商业住房贷款,有在郑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朋友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 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 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 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 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郑州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
(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郑州公积金支持线上线下提取,除了前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业务办理网点提取外,申请人还可使用“郑好办”app,或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办理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2. 郑好办app提取流程:下载登录“郑好办”app,点击左下角“城市”;在“城市”页面中点击“一件事专区”—“公积金一件事”;刷脸认证后,选择相关公积金提取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办理流程,系统自动获取登录用户的公积金账户以及绑定的银行卡信息;选择是否修改银行卡,操作完成后申请信息发送至公积金业务系统,等待后台处理即可。
3. 郑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并且支持通过手机“郑好办”app或电脑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官网(www。hnzwfw。gov。cn)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40万元。
4、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夫妻缴存情况认定。
1. 自己可以交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您是郑州本地户口或者是有暂住证的,可以直接去百花路互助路公积金中心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或者是直接找代缴公司交公积金。
2.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仅外地户口)到建设银行以下支行自己交公积金:郑州百花路支行二楼公积金服务中心。郑州政三街支行。郑州直属支行。或者找公司代缴也可以的。
3. 2023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4. 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1、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2月13日发布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如下。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复转军人除外)。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自己可以交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您是郑州本地户口或者是有暂住证的,可以直接去百花路互助路公积金中心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或者是直接找代缴公司交公积金。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仅外地户口)到建设银行以下支行自己交公积金:郑州百花路支行二楼公积金服务中心。郑州政三街支行。郑州直属支行。或者找公司代缴也可以的。
3、2023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4、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1、网上查询:登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zzgjj。zhengzhou。gov。cn),在便民服务一栏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中即可查询个人账户。
2、电话查询: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原始查询密码为111111,可按语音提示进行修改。
3、网点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郑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营业网点查询即可。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
1、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单位核实。
3、公积金中心审批。
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 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 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 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 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 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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