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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几乎每家企业都会涉及,但这些费用的税前扣除你都了解吗?今天e企君就和大家聊一下。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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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禧攻略》
今夏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大型古装剧《延禧攻略》了,剧本精彩,服装道具考究,让粉丝们追起剧来就欲罢不能,但同时剧中出现的弹幕式广告植入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烟草制造业
注意: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您要格外注意啦!
一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02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二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01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2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3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01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02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导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 30% 的部分, 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对税收是绝对的利好。
在实务中,其列支的范围到底的界限到底边际在哪,在操作层面到底有哪些需清晰或模糊的地方,对广大财务人员来说,存在许多盲区及误区,笔者作为近三十年从前一线企业财务税务及综合管理的从业者,对此有着自已独特的见解,现将这些分享给各位,希望能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准确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第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第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第二、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
二、具体费用的判断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
第一、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
第二、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
第三、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
第四、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
第 五、在一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
第六、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
第七、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
第八、为宣传公司产品而发生的群发短信费用等。
第九,对部分大型活动的赞助费
第十、部分带着公益性质活动中,企业负责人进行的电视或电话采访或接受媒体的专访,将企业的产品、服务,品牌、形象进行软弄包装。
第十一,用自已的产品或形象为准备扶贫进行慰问
第十二、用自已的产品及形象,或外购的产品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进行帮扶,本质也是一种业务宣传活动。
三、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财涉税及财务处理问需清晰了解的十大问题
第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而非企业的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如企业有自产或外购及委托加工的商品作为业务宣传活动的纪念品,礼品,则该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如果没有转出,作应按照购进价值在出库或领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某企业用外购的产品一批,价格为10000万,额为1300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纪念品用于公司的新产品发布会上,则财务处理为借记库存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货银行存款,在领用时,借销售费用---广告及业务宣传费11300,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在后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视同销售收入10000元,调增视同销售成本10000元,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但因调增了1万元的收入,使业务招待待费的扣除金额增加了50元,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基数扩大了1500元.
第三、由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在当年抵扣不完,可以结转到下年继续扣除,且没有时间限制这一规定,使其成为企业的“黄金费用’,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减少,对利润的正影响是长久的,企业完全可以对企业折业务宣传计划作到长远的规划,从而能更大限度的可从广告合作伙伴那争取优惠条件,反过来,又能使企业的成本费用有了明显的下降,对其净利润的实现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
第四、当然,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也应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得评估收益与成本,当企业的广告及业务支出,达到销售费用的一半,或金额超出了企业的净利润时,应临近支出的最高临界点,需从来控制。
第五,企业需每年对广告及业务宣传的效果及投放方式进行综合合评估,特别当企业毛利润的增加额不及广告及宣传费的支出时,需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方式及结构进行调整或控制。
第六,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应尽量找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并应通过公开招标4)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的方式进行,在日常经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由于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降低了费用的总金额。
第七,广告及业务宣传支出,也属于企业真实的交易,所以其采用票据方式结算的合理不过的事,所以那种认为,只有购销产品才叫交易的观点是错误及狭隘的。这样对企业经营现金流的改善是有好处的。
第八、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支出,与其他服务类的合同一样,应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执行情况报总,作为后续付款及合作延续的重要依据,这一点需有清楚的认识。
第九,对利用外购或企业委托加工方式购加公司标示及loge的宣传品支出需有两条底线需遵守,首先是该商品需入库,再出库,二是尽量从一般纳税人那取得专票,因为它被认为是视同销售,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而税务机关在无法沟通时,存在着补税的可能。
第十、对企业的列入资料费中的印刷费支出,一定是不含企业产品的说明书的,说明书在工业企业应作为产品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列支,而在其他企业应列入销售费用的其他,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四、税务筹划的重点
第一,用足政策,额度用足,支付可采用非现金式,如票据,如交换
第二,扩大企业营业收入的金额,如果说企业的利润难以轻易操控的话,那收入就简单得多,利用关联方借款方式供应链化一批,利用直线,环线方式选换一批,为实务中是两种最主要的方法,在此不再详述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的财务、税务、金融、资本运作、运营管理、业财融合等各方面的实务事,只是分享自已独特的观察及理解,仅代表自己的观点,不代表所有的观点正确,谢谢大家的关注,更感谢大家的的分享!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广告发布费: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通过媒体(网站)发布,而取得的广告收入属于广告发布费。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一、广告费是固定成本。固定成本的特征:
1、成本总额不随业务量而变,表现为一固定金额;
2、单位业务量负担的固定成本(即单位固定成本)随业务量的增减变动成反比例变动
二、酌量性固定成本
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年度开始前,根据经营、财力等情况确定的计划期间的预算额而形成的固定成本,如新产品开发费、广告费、职工培训费等。
由于这类成本的预算数只在预算期内有效,企业领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确定不同预算期的预算数,所以,也称为自定性固定成本。这类成本的数额不具有约束性,可以斟酌不同的情况加以确定。
企业所得税扣除:税法中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
一、会计核算计入“销售费用”
二、 税法限额税前扣除
1、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
2、、3 个行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三、 超过限额标准部分, 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四、特殊情况
1、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3、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计算在内。
五、应用
扣除最高额
销售(营业)收入×15%(3 个行业 30%)
实际扣除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例题·计算题】某食品生产企业 2021 年销售收入 4000 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最高限额 4000×15%=600(万元)
(1)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700 万元:税前可扣除 600 万元,纳税调增 100 万元
(2)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00 万元:税前可扣除 500 万元,纳税调整 0
超标准处理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如:按上例(2)还有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 65 万元,本年发生额 500 万元,
扣除限额 600 万元,纳税调减 65 万元(税前共扣除 565 万元)
六、扣除限额依据
1、广宣费、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是相同的。
2、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会计不做收入的税法视同销售收入。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区分扣除标准,按照合计计算扣除标准。
4、与生产经营无关的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在所得税前不得列支。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无限期),与职工教育经费处理一致。
例1:甲饮料生产企业 2021 年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7300万元,其中 300 万元用于冠名的真人秀于 2021 年 2 月制作完成并播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尚未取得相关发票。
解:企业发生支出,未取得相关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未取得发票的 300 万元需要纳税调增。广宣费的扣除限额=80000×30%=24000(万元)>7000(万元),7000 万元的广宣费可以据实扣除。该业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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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延禧攻略》
今夏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大型古装剧《延禧攻略》了,剧本精彩,服装道具考究,让粉丝们追起剧来就欲罢不能,但同时剧中出现的弹幕式广告植入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烟草制造业
注意: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供稿:上海 · 宝山税务
一、定义不同。
1、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2、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第三方)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主义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总之,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二、所得税列支不同:招待费按60%列支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列支,广告和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列支,最长不超过5年;
(鉴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类同性,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对象不同:招待费以消费,如餐饮、酒店等为主,招待的主体一般具有特定和唯一性。广告和业务宣传以广而告之为主,宣传的对象广而散、具有不确定性。
四、媒介不同:招待费不需要特定媒介,招待取得正规的发票走完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后,财务就可以列支该费用:
但广告和宣传费不可以,特别是广告费需要符合两个外部条件才能认定为广告支出(正规广告发票、有资质的广告公司,两者缺一不可)。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营业)收入*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由于有扣除限额,所以这个“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就需要大家重点关注,那么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怎么界定这个“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实际上就是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概念,是真实意义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合规凭据。我找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找到对其界定的文件,所以,建议大家先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常规掌握。
二、什么是广告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活动。
综合来看,广告费应该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三、什么是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应该是指除了广告费之外,企业为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等。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营销、宣传的目的而发生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限额扣除。因此企业无论是发布广告,还是制作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进行宣传,所支付的费用均应合并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中按照限额扣除。
广告宣传作为宣传产品和企业形象的一种重要途径,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政府为调节经济,对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一般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如果企业每年度的广告费一直居高不下,根据标准,我们要做的就是增加销售收入,但是收入增加,广告费又要增加,这就又不够抵扣了。那么广告费的筹划该如何做呢,下面结合案例给大家介绍一下。
案例说明
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企业每年列支的宣传费用均超过限额,超额部分即使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也无太大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产品通过销售给销售公司再对外销售的双重销售,来增加其企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提高税前扣除额度的目的。
税负测算
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公司后,全年可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为7500(万元),大于当年实际列支金额,可全额扣除,不会调增应纳税额。企业集团当年可节省税收为350-0=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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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金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第一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将不能进行抵扣。
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所以可以进行合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双方协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2、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3、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
4、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谨记这一条,在日常的会计实务工作中便会很容易区别开这两种费用了。
广告也属于服务业,交营业税,按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缴纳,还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一般是营业税的百分之十,在地方税务局交。
广告费属于现代服务业,已经营改增,属于国税局管辖。如果公司自己不具备自开发票的资质,则只能到国税申请代开,并且只能以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开具百分之三征收率的发票。现在广告业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315消费公益广告宣传语征集活动启动,要求尽量避免浓重的官方色彩,口号接地气,结合网言网语,引起广大市民共鸣,吸引大众进行传播。口号将用于315宣传海报,在pc端移动端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口号数量为4-8个,最好每个口号指向不同的法律,突出人人都是维权卫士的主张。
经过举办征集活动,现将初选优秀作品予以展示,以供鉴赏。
1、新年新看点,新法都有啥?
2、消费被欺诈,拿起新消法。
3、7天无条件退货,反悔权为你撑腰。
4、315维权,让你吃出健康,住得安心,走得开心。
5、不懂新消法,遇假无法打!
6、重庆315真保障,消费更无忧。
7、把放心购回家,用满意维住您。
8、众里寻她千百度,维权消费好处多。
9、只为对的买单!
10、每天都是315,消费权益有保障。
11、人人懂法守法,个个新消爱消。
12、明白消费,我的权益。
13、我的生活我做主,315维权更靠谱!
14、新消法,对付不法商贩的尚方宝剑。
15、抓住产品质量关键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16、安全消费,快乐启程。
17、消费人人主张,维权家家受益!
18、法律,老百姓的第二依靠!
19、快乐消费,和谐社会。
20、我们共同维护7天的消费尊严。
21、反悔,也是消费者的权利!
22、对消费欺诈零容忍。
23、新消法,保障你我他。
24、消费可以任性,但必须合法!
25、公道在民心。
26、315,***妈喊你回家学新消法。
27、依法维权315,理性消费放心安。
28、支持315,我的权利我维护!
29、新消法,让你消费更有尊严!
30、谁敢泄露您的个人信息?
31、新消法,哥要熟悉熟悉!
32、7天无条件退货,反悔权为你掌舵。
33、为理性消费者点赞。
34、常看重庆315,消费从此更省心。
35、不吭声,更加痛。
36、消费人为本,维权法为盾!
37、315,我们用行动,告诉亲什么是诚信!
38、我是消费者,我的315!
39、消费者弱者。
40、懂法护权益,用法更放心315。
41、新消费者权益法,更全、更有保障。
42、打造诚信315、营造和谐社会!
43、年年消迎315,新法贴心更给力!
44、315,您的权益保护伞。
45、维权新武器,新消法给力。
46、新消不仅让你消气,更能消灾!
47、消费者在乎的,就是315关注的!
48、拨打315,消费烦恼无新消法。
49、消费维权,呵护完全!
50、新消法,护你消费到任性。
51、315,帮无良商贩捡起节操。
52、让消费更任性!
53、我是消费者,我有捍卫权!
54、维权维法维保障,认准315!
55、让无底线者失去地盘!
56、合理就维权,合法就任性。
57、买了还能退,消费就是任性。
58、读懂《新消法》,血拼全天下!
59、健康消费,大有保障。
60、消费更靠谱,多亏315。
61、广告虽诱人消费要冷静。
62、掌握新版消法,人人维权打假。
63、我监督,你监督,ta就输,我们都要掌握《新消法》。
64、学好新消法,健康进万家。
65、诚信消费,和315更配哦!
66、消费主张,法律保安。
67、老婆请放心,消费维权我能行。
68、315维权,你是我钱袋子的保护神。
69、315,新消法,走起!
70、买房忽悠伤不起,维权助你买新居。
71、商家经营高压线,百姓消费保护神。
72、相信315,维护你我她。
73、乐消费,有保障。
74、新消法的权利,老百姓的利益。
75、放心消费,从我开始。
76、315,全世界消费者联合起来!
77、我们的权益更有保障。
78、全新的保护,用心的守护。
79、新消法!消费者更放心!重庆315
80、新消法!消费更放心,访问重庆315网,即刻升级消费防护盾。
81、消费不用怕,我有新消法。
82、人人皆维护,天天都是315!
83、315,做你的安全卫士!
84、你敢在欺诈,我有新消法。
85、齐聚315,你我的力量。
86、放心消费,我的权益。
87、权益缘起315,消法护航365。
88、维权315,天天都是诚信日!
89、人人都是维权卫士,天天都有消费保障。
90、维权也要与时俱进!
91、有法来维护,大爱315。
92、维权,可以无须证据!
93、经营假货自掘坟墓,消费维权有保障。
94、我的消费法做主。
95、商家之镜、维权之剑、卫士之盾。
96、法律助您任性消费。
97、构筑水货次品防火墙撑起放心消费挡雨伞。
98、我的消费我做主!
99、公平消费,我的权益。
100、新消法,购潇洒!
101、你的权利我在乎315。
102、大家都是消费者!
103、发票虽然小维权少不了。
104、消费更无忧,常上重庆315网。
105、任性消费,消法守卫。
106、让每一个人在消费中都能收获快乐。
107、权益有保障,新消法护航。
108、没有底线,就没有地盘。
109、给力新消法,人人都当家。
110、维权为你好!
111、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112、为受伤害发声,为杜绝伤害维权。
113、你家我家大家放心消费最佳。
114、诚信315,你准备好了么?!
115、我的权益我做主,一起维权促消费。
116、学好新消法,维权走天下。
117、有了新消法,不怕买到假!要想任性,还得懂法!
118、品新法,保消费,看315!
导读:对于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作出相关规定,宣传费是可以全额扣除的,但是不能超过当年收入的15%,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全文。
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也就是说,广告费和宣传费可以全额扣除,只是当年的扣除标准不超过当年收入的15%。
宣传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宣传费用属于广告费方面的,为营业而产生的费用,应该入“营业费用”。
1、公司发生的宣传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如果公司还没执行新会计准则就计入“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
宣传费不得超过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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