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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9-07 20:15:10 热度:9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

【第1篇】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第2篇】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取

住房公积金没有硬性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3篇】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一些

1. 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第4篇】周口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地址: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西。

2. 电话/传真:0394-8205985。

3. 业务大厅: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东。

【第5篇】住房公积金性质包括什么内容

1.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

2. 互助性。住房公积金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6篇】如果公积金断了住房贷款如何处理

现在当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断交公积金,一般还是会影响贷款利率得。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7篇】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已经简化。职工可直接凭公积金联名卡和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本人身份和资料审核通过,信息无误就可正常办理持卡提取手续。已经不再需要出具单位签字。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8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代办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由开发商代办的,只要提供以下材料即可:

1.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 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以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 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4. 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9篇】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会被封存

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

6、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

【第10篇】北京住房公积金有限额吗

北京公积金提取总价是有限额的,公积金所提取的总额不能大于你买房的总价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职、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8、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第11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

1. 借款人提交申请

2. 管理中心初审

3. 住房价值评估

4. 正式审核

5. 办理担保手续

6. 签订合同

7. 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协议

8. 申请审理

9. 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10.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合同

【第12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几次

国家规定企业单位需要为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购、建、大修房屋、租房时使用。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几次呢?

一、购房

如果你是因为要购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用来还房贷,也可以每个季度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不过需要注意,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的住房支出。如果打算一次性付款购房,那么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二、租房

如果你是因为要租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且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一般是在每年的3、4月支取。

三、大修房屋

如果你是因为装修房屋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一般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过也有的城市是可以半年提取一次。

【第13篇】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的一方必须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人均须无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4篇】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有稳定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还款的能力。

2、申请人所在的单位为其缴纳了公积金并且达到当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规定的购买期限。

3、申请人可以自行支付该套二手房的首付款。

4、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5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16篇】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租房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以租房提取?有什么条件?

前提或条件

租房合同房屋状况信息查询单租赁费用申请表上海市本市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原件

步骤或流程

1

办理需满足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并无上海住房贷款。

每次办理有限期最长1年。

可办理按月提取、按季度提取,年度提取。

每月按租房合同租金提取,每月最多提取2000元。

【第17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流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

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

【第18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吗

1、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19篇】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矩,职工以及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如果城市的条件比较好,可以将缴存的比例适当的提高。

但是具体缴存比例,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拟订,并且要经过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再报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20篇】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怎么查

1、由用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查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都是有一个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可以开通公积金联名卡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然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电话查询:直接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告知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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