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1篇优质的香港香港公司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香港金融牌照大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香港9号金融牌照有多香?在目前香港的10类受规管金融活动中,资产管理属于第9类受规管活动,可以提供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的管理服务,俗称9号牌。
为什么香港9号资管牌照能得到如此高的认可度?因为持有9号牌,资管公司可以充分兼顾两个市场,享受内外资源带来的优势。对外,9号资管牌相当于国际资本市场上的一张“通行证”,公司可以合法合规投资于境外市场。对内,随着“沪港通”、“深港通”、中港基金互通、qfii、qdii、qflp等政策的更新,香港与内地在跨境证券投资的合作上,会愈加紧密愈加便利。在港持牌的投资机构,拥有离岸资管公司无法获得的认可度和两地互通政策优势。
香港9号金融牌照有多香?在目前香港的10类受规管金融活动中,资产管理属于第9类受规管活动,可以提供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的管理服务,俗称9号牌。
为什么香港9号资管牌照能得到如此高的认可度?因为持有9号牌,资管公司可以充分兼顾两个市场,享受内外资源带来的优势。
对外,9号资管牌相当于国际资本市场上的一张“通行证”,公司可以合法合规投资于境外市场。对内,随着“沪港通”、“深港通”、中港基金互通、qfii、qdii、qflp等政策的更新,香港与内地在跨境证券投资的合作上,会愈加紧密愈加便利。在港持牌的投资机构,拥有离岸资管公司无法获得的认可度和两地互通政策优势。
国际金融中心现在是香港的新地标,是香港最高的建筑,就算是在高楼林立的中环,也是一枝独秀。这座高420米、亦是全世界高度排名第三的摩天大厦,占据黄金地点,加上建筑外形出众,势必成为世界享誉的高品质写字楼。
国际金融中心是时尚青年的最爱,底下几层是为商场所用,世界各种名牌服装、化妆品,都已进驻金融中心。
国际金融中心还是机场快线的上盖物业,在香港机场乘机的游人,可以先在机场快线办理登机手续,然后悠悠然逛逛商场,时间差不多时直接乘坐机场快线到机场去,马上登机,很是方便。
香港作为亚洲最受瞩目的商业地区之一,很多外国企业都会选择在香港注册一家分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取决于不同的公司计划和业务目标。通常,中小型公司喜欢设立代表处或子公司,而大型公司则更喜欢设立分公司。不同的公司结构有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注册条件。
注册分公司
分公司适应于希望在香港扩大业务的外国公司。分公司是外国母公司的延伸,因此将被视为外国实体。分公司不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这意味着外国母公司将对由此产生的任何负债和债务负责并承担责任。分支机构通常会承受与其他香港公司相同的税收和合规要求。在香港成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公司名称已被批准
必须有当地居民作为授权代表
必须在当地建立营业场所
注册子公司
香港的子公司是为希望获得其公司100%外资所有权的投资者而设计的,这使得该结构成为最常见和首选的选择之一。它被认为是与外国母公司不同的法人实体,因此也将被视为香港的居民公司,将有资格享受适用于香港本地公司的所有免税和优惠政策。
要在香港成立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公司名称已被批准
有本地注册地址
必须至少有一位董事或股东
必须有一位当地居民的公司秘书
必须有一名审核员必须有股本(没有最低要求)
注册代表处
许多公司希望在香港设立代表处,以代表母公司了解市场状况,发展本地联系,寻找本地供应商和分销商。在法律上,禁止香港代表处从事任何形式的牟利活动。它也不被视为法人实体。由于代表处没有法律地位,因此任何责任将由母公司负责。该实体也没有注册要求和资本要求。唯一需要满足的要求是在香港税务局注册代表处并获得商业注册证书。
外国企业在香港设立公司通常会选择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因为子公司不需要任何本地居民,并且可以由唯一的外国董事和股东来设立。
了解更多有关在香港设立公司的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https://www.3ecpa.com.hk/incorporation/foreign-company-setup-option/
https://www.3ecpa.com.hk/services/company-setup/hong-kong-company-incorporation-services/
香港8号牌照有哪些要求?香港金融8号牌,指的就是提供金融保证金融资业务。其针对的业务,就是在港股市场进行杠杆融资的业务。由于香港金融1号牌也能够提供类似的机构融资服务,因此申请了香港金融1号牌的公司,就不必再单独申请香港金融8号牌。但金融服务行业划分十分细致,因此仍有部分客商选择单独申请香港金融8号牌,以降低在相关业务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与其他港金融牌照一样,想要申请香港金融8号牌,也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例如必须认缴不少于1000万港币的股本,并拥有不少于30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要求。如果你是独立的财务公司,建议单独申报8号牌照。
香港8号牌照有哪些要求?香港金融8号牌,指的就是提供金融保证金融资业务。其针对的业务,就是在港股市场进行杠杆融资的业务。由于香港金融1号牌也能够提供类似的机构融资服务,因此申请了香港金融1号牌的公司,就不必再单独申请香港金融8号牌。
但金融服务行业划分十分细致,因此仍有部分客商选择单独申请香港金融8号牌,以降低在相关业务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与其他港金融牌照一样,想要申请香港金融8号牌,也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例如必须认缴不少于1000万港币的股本,并拥有不少于30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要求。如果你是独立的财务公司,建议单独申报8号牌照。
香港加密币牌照怎么选?之前我们说过,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需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第1类和第7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香港9号牌照又称为资产管理牌照,有很多都是由内地的私募机构,9号牌本身只支持提供传统金融服务,并不包括数字货币业务。
如果您所在的企业,希望合规经营数字货币基金,需要在第9号牌的基础上,额外向证监会提交报告,申请基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的数字货币业务。此外,4号牌照是一个交易咨询类型的牌照,在香港如果要为投资者人提供这种咨询服务,那么同样需要拿到这样一个金融牌照。所以,香港加密币牌照,可以1、4、7、9号牌照搭配,同时申请基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的数字货币业务。
香港加密币牌照怎么选?之前我们说过,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需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第1类和第7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香港9号牌照又称为资产管理牌照,有很多都是由内地的私募机构,9号牌本身只支持提供传统金融服务,并不包括数字货币业务。如果您所在的企业,希望合规经营数字货币基金,需要在第9号牌的基础上,额外向证监会提交报告,申请基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的数字货币业务。
此外,4号牌照是一个交易咨询类型的牌照,在香港如果要为投资者人提供这种咨询服务,那么同样需要拿到这样一个金融牌照。所以,香港加密币牌照,可以1、4、7、9号牌照搭配,同时申请基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的数字货币业务。
香港由于较早接触到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得以发展出较为完善的市场管理和企业服务体系。其中最重要的市场管理手段,无疑是市场准入制度。金融行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行业之一,自然需要对从业者提出相应要求。而这些要求就体现在金融行业细分业务的准入牌照上。
依照香港现行的管理制度,香港金融行业准入牌照分为以下几项:1号牌照(证券交易类)
香港金融1号牌照是证券交易牌照,取得该牌照的公司,允许为客户提供股票、股票期权、债权、互惠基金的买卖和经济服务,还能够提供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的买入和出售服务。
2号牌照(期货合约交易)
2号牌照为期货合约交易,取得香港金融2号牌照的公司,允许为客户提供指数及商品期货买卖的经济服务,为客户买入或沽出期货合约。
3号牌照(杠杆式外汇交易)
3号牌照为外汇交易牌照。取得该牌照的公司,允许为客户提供外汇交易服务。
4号牌照(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4号牌照为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牌照,主要是发出对有关证券的研究报告及分析意见,并向客户提供投资证券的意见及建议。
5号牌照(期货合约咨询服务)
5号牌照为期货合约咨询服务,与4号类似,持有5号牌照的公司,也可对期货合约进行研究及分析,并根据研究及分析的结果,向客户提出关于期货的投资意见及建议。
6号牌照(机构融资咨询)
6号牌照为机构融资咨询牌照,取得该牌照的公司,能够担任在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人。并对该公司的融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如合并、收购、股份回购规则)及上市规则提供咨询意见。
7号牌照(自动化交易服务)
7号牌照为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即取得此牌照的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买卖盘配对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服务。
8号牌照(证券担保融资)
8号牌照为证券担保融资牌照。故名思议,取得这一牌照的公司,能够以客户股票为抵押品,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9号牌照(资产管理)
9号牌照为资产管理牌照,即能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证券及期货合约投资管理服务。
申请港大金融学或经济学硕士大致需要条件:
香港大学金融学倾向招收有2年在金融机构,银行,政府监管等工作经验的学生。如果没有工作经验,学生需要有很强的学术背景才有希望被录取。托福100或者雅思7分。虽然没有硬性规定要提交gmat成绩,但有高分gmat成绩的学生相对会有竞争优势。要提供两封推荐信。
乔喆沅 成晓宇 陈瑜诗 梁国锵
自去年十月的政策宣言以来,香港近期对虚拟资产行业在整体上相对友好的态度受到了全球虚拟资产行业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我们也逐渐感受到了行业从业者对申请香港虚拟资产相关的牌照,并在香港开展合规业务的热情。本文旨在介绍受最多人关注的香港交易所平台牌照申请的最新监管动态。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在香港提供或积极推广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需要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受监管业务(证券交易)及第7类受监管业务(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1、7号牌照”)。随着《2023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在香港提供或积极推广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2023年6月1日起也需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vasp牌照”)(或符合被当作获发牌的要求)。
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监会就1、7号牌照及vasp牌照的牌照申请要求发出咨询文件(“咨询文件”),邀请公众及业界就咨询文件附录a《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的部分内容提供反馈意见。该指引一旦定稿生效,将取代证监会现有的针对1、7号牌照发出的《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条款及条件》(“原1、7号牌照条件”)。也就是说,1、7号牌照及vasp牌照申请人及持牌人将需要符合同一套牌照条件及要求。
咨询文件的内容涵盖了众多业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尤其包括以下几点:
• 证监会有意允许零售投资者参与虚拟资产交易
目前的监管框架下,除少数etf产品外证监会总体只允许“专业投资者乔喆沅 成晓宇 陈瑜诗 梁国锵进行虚拟资产交易。证监会在咨询文件中向公众咨询是否应当向零售投资者开放部分虚拟资产交易,但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交易平台应在提供服务前对零售投资者进行虚拟资产知识评估及/或提供知识培训;
零售投资人只能进行“合资格的大型虚拟资产“的交易 ;
交易平台应设立代币纳入及检讨委员会,并对可交易的代币进行包括智能合约审计等方面的代币审查,并向证监会呈交相关代币的“非证券”意见书。
• 虚拟资产衍生品的交易
尽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草拟稿中规定交易平台不得就虚拟资产衍生品进行任何销售、交易或买卖活动,但证监会在咨询文件正文中特别就交易平台是否可以提供虚拟资产衍生品交易服务咨询公众意见,表示在了解业务模式、销售的虚拟资产衍生品种类,以及市场需求后,将进行独立检讨并制订相关政策。由此可见证监会关注到市场对于虚拟资产衍生品的热情,不排除在将来进一步制定监管规则放开虚拟资产衍生品市场的可能性。
• 除购买保险外,证监会计划允许交易平台以资金储备方式提供用户保障
现时持有1、7号牌照的平台运营者必须时刻投购保险。证监会注意到该等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实现,因此计划同意交易平台可选择用第三者保险,或以信托方式拨出其或其关联公司的资金作为储备,为用户提供保障。
• 客户资产只能通过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tcsp)牌照的全资子公司妥善保管
与原1、7号牌照条件类似,证监会要求交易平台必须透过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以信托方式持有客户款项及客户虚拟资产,并且该全资子公司必须持有tcsp牌照。除代表交易平台持有客户资产外,该全资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其他业务。
• 线下持有至少98%的客户虚拟资产
证监会要求交易平台应用冷钱包在线下持有至少98%的客户虚拟资产,且种子或私钥应存放于香港,尽量减少因平台遭入侵或黑客攻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 平台不得参与自营交易或自营的庄家活动
与原1、7号牌照条件类似,证监会要求平台运营者不得参与自营交易(线下背对背交易除外)或自营的庄家活动。
• 平台不得动用任何客户资产
证监会也要求交易平台及其关联实体机构不得存入、转移、借出、质押、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买卖客户虚拟资产,或就客户虚拟资产造成任何产权负担。2023年末ftx涉嫌转移客户虚拟资产到其关联公司并进行交易最终导致破产重组,证监会的这个要求可以有助降低此类平台倒闭的风险。
• 2023年6月1日前在香港有“具意义且实质的业务”的平台才有资格参与过渡性安排
根据立法会通过的《2023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2023年6月1日前已经在香港运营的交易平台可参与过渡性安排。该交易平台只要在2024年2月29日前向证监会递交vasp牌照申请即可“被当作获发牌”,继续经营现有业务直至证监会作出颁发/拒绝颁发牌照的决定。
证监会在咨询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只有在2023年6月1日前在香港有“具意义且实质的业务”的平台才有资格参与过渡性安排,而在考虑某平台是否在香港设有具意义且实质的业务时,证监会将会考虑多种综合因素。
• 双重牌照要求
咨询文件发出前,业界普遍对现有1、7号牌照与vasp牌照的关联存在疑惑。证监会在咨询文件中明确要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连同负责人员和持牌代表)应同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行制度及《打击洗钱条例》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制度申领牌照(即同时申请1、7号牌照及vasp牌照),以获双重发牌。证监会将简化双重牌照的申请程序,申请人如要同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行制度及《打击洗钱条例》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制度申领牌照,只需在网上提交一份综合申请表格,并注明同时申领该两项牌照。
已经持有1、7号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现仅osl及hashkey两家)也需要向证监会申请vasp牌照,但适用简化的申请程序。同样的,正在申请1、7号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也需要再递交vasp牌照申请,同样适用简化的申请程序,且证监会将同步处理他们的两项申请。
• 证券型代币不再需要12个月发行后往绩记录
证监会将移除对于证券型代币发行后必须有至少12个月往绩记录的要求,但持牌平台运营者需要遵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下的一般代币纳入准则,以及证监会将来适时发布的证券型代币分销指引。
• 负责人员(ro)的资质要求
证监会在评估平台运营者的负责人员及持牌代表是否为适当人选及其胜任能力时会考虑包括其学历、行业经验、认可行业资格及本地监管架构考试等要求,尤其是负责人员及持牌代表应具有在香港进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或在其他地方进行类似活动取得的实际工作经验,但证监会也可能接纳在没有受规管的情况下所获取的经验。
• 外部评估报告
为简化申请程序,证监会建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人委聘外部评估专家,对其业务进行评估。报告应涵盖、纳入代币、保管虚拟资产、认识你的客户、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市场监察、风险管理及网络保安等主要范畴。
除了上述业界关注的焦点外,咨询文件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也涵盖了其他1、7号牌照及vasp牌照申请要求、流程、牌照持有人持续合规要求等众多细节,包括许多与原1、7号牌照条件类似的要求。该等细节要求包括:
• 财务稳健性 – 交易平台在香港拥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
• 信息披露 – 交易平台应针对虚拟资产的价格、成交量、团队或开发者背景等信息在网站上进行真实披露
•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 交易平台不得向客户提供借款或提供杠杆交易服务
• 避免市场操纵 - 交易平台须有足够的政策及监控措施以识别、预防及汇报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
• 代币纳入及检讨委员会 - 交易平台须设立代币纳入及检讨委员会负责代币纳入交易、中止、暂停和撤销代币交易等事项
• 一般代币纳入准则 - 交易平台在将代币纳入交易前应根据一般代币纳入准则考虑代币的管理层或开发团队背景、代币在可交易的各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状况、代币供求、市场成熟程度及流通性、技术层面安全性、市场风险、相关法律风险等方面
• 特定代币纳入准则 - 交易平台在将代币纳入零售投资者可以参与的交易前应根据特定代币纳入准则就代币进行尽职调查,确保代币属于合资格的大型虚拟资产
• 智能合约审计 -交易平台还应对代币的智能合约进行独立审计
• 限制使用交易服务 - 交易平台应向客户披露不可就相关代币进行交易的司法管辖区,并使用技术手段避免来自禁止进行虚拟资产交易的司法管辖区的人士使用其服务
• 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 交易平台需要遵从证监会发出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适用于持牌法团及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 交易平台名单 - 证监会将在其网站上发布“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被当作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结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及“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过渡期安排
• 已持有1、7号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 证监会建议实施12个月的过渡期安排,使这一类平台能够修改其各自的系统和监控措施,以符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的要求。证监会将在相关指引最终定稿后提供上述过渡期安排的细节。
• 已经在香港经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有意申领牌照的原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网上提交牌照申请。
无意申领牌照的原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结业的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
• 2023年6月1日前没有在香港经营“具意义且实质的业务”的平台不能够参与过渡期安排,只有在获得证监会发牌后才可开始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
• 在审阅牌照申请后,若证监会认为该牌照申请并不符合全部所需条件,或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无法证明其有能力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证监会可通知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被当作获发牌的安排将不再适用于该平台。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则必须着手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或在该通知发出当日起计三个月届满时或之前(以较迟者为准)结束其业务。证监会如认为有关牌照申请符合当作获发牌的条件,不会发出通知,而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由2024年6月1日起自动被当作获发牌,直至其牌照申请获批准、撤回或拒绝(以较早者为准)为止。
• 被当做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需即刻遵守《2023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对vasp牌照的相关要求。
结语
我们建议现时在香港经营及拟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业务(包括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海外虚拟资产交易所服务)的实体,应提前为业务合规性及相关牌照申请做好准备。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证监会在日后发布的进一步规则和指引的动态。
如果对牌照申请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团队联系。
君合香港的区块链团队一直密切关注世界各地对区块链及虚拟资产监管的发展动向,在虚拟资产和区块链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我们的团队曾就以下专题发布文章,欢迎关注:
(1) 有关全球各主要国家及地区对于稳定币的监管情况,可参阅我们早前发布的「浅谈全球稳定币监管」一文。
(2) 有关美国加密资产的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 可参阅我们早前发布的「美国lummis-gillibrand 加密资产法案要点解析」一文。
(3) 有关证监会对vasp的监管体系,可参阅我们早前发布的「香港将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建立发牌制度」一文。
(4) 有关⾹港特区政府于2023年10⽉31⽇发布的《关于在⾹港发展虚拟资产的政策宣言》的详情,可参阅我们早前发布的「确保web3创新发生在香港 – 香港就推动建设虚拟资产中心发布政策宣言」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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