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太原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在太原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有太原地区有效的户口或者居住证;
2、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六个月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在太原有购房记录和购房合同或者协议;
4、申请人所付的首付款金额应该超过购房总价的30%或者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需要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资信良好;
1、需要用户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提取的必要资料前往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2、根据个人的提取原因准备好相关资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之后。
4、用户就可以前往公积金联名银行将资金提取出来了。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
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乘以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除以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就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部分是职工所在单位予以缴存,另一部分是个人缴存企业代扣。目前只有在职员工才能缴纳公积金,且只在城镇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支出,具有很高的专用性。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1、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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