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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店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钥匙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年付(每年¥: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或微信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份,其中甲方执 1份,乙方执 1份。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第2篇】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4篇】租赁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租赁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承租人可以主张的拆迁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承租人要注意,只有经营用房才能主张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5篇】没有房屋租赁证后果是什么

没有房屋租赁证的后果:

1、出租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证据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承租人无法获得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承租人无法获得“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内安全责任如何写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中安全责任的内容应该包括出租人的安全责任以及承租人安全责任两大部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怎么收回房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因此,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查验所返还的房屋以及屋内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经结清。

【第8篇】房屋租赁合同要有哪些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9篇】房屋租赁税看房本吗

房屋租赁税需要看房本。

租赁房屋正规过程:

1、双方首先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需要确认房产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才可对房屋进行租赁。

【第10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11篇】怎么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租赁双方表意真实,租赁行为未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要交什么税

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的税有: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13篇】房屋租赁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房屋租赁登记的作用是:

1、承租人可以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可以依法享受“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保护;

3、办理房屋出租登记还能够有效的防止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14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规定,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保管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没有保管期限,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就算合同终止。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一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17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18篇】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么样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

1. 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

2. 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3.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9篇】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20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一些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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